文/周云
近日,江苏一小学教师组织学生为某明星应援,该教师后被停职。随后又爆出福建一名中学老师上网课时宣传某明星,被教育局停课处理。类似话题屡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对此,有媒体发起了网络投票,有近九成受访网友认为,追星行为不应该进入校园,粉丝应该文明理性追星,粉丝行为不能超越界限。超过一半受访网友认为,在课堂上,明星不该被提及。
笔者觉得在讨论这个问题前,首先要把事情的性质认识清楚,不可混为一谈,否则无益于对事情的讨论和反思。
请注意,老师组织学生应援明星这个事情,已经远远超出追星的范畴,不能仅仅以追星的角度来讨论,而是要在师德的高度反思。
毫无疑问,这是一种严重的损毁师德的行为,性质严重到跟强制学生到自己私自办的补习班学习一样。有这么严重吗?当然有。
因为二者都是老师利用手中的权力,利用学生实现自己私利的行为。在学校中,在课堂上,教师跟学生的权力是不对等的,老师的权力应当慎用,只能用于有助于学生成长的教育教学活动中来,而不能用以强制或诱导学生实现自己个人的目的,无论是经济目的,还是某种精神目的,老师绝没有这个权力。
除了法定的职业回报,老师不能以学生为工具去追求任何个人利益,哪怕这种个人利益看起来好像没有大的社会危害性。
认识清楚这个问题,再来看看追星。笔者觉得追星这样一种行为,在一个人的青春期,几乎是必须发生的。当然,不同的人,痴迷程度有高有低,持续时间有长有短。既然是件必然,又是极为普遍的事,就算严防死守,恐怕亦难以把追星行为拒于校门之外,既无必要,也无可能。
对于绝大多数学生说,追星是一件有益无害的行为,在紧张的学习之余,刷刷明星的微博,听听明星的歌,追追明星的剧,放松一下身心,然后再去干该干的事,倒也是不错的体验。
至于老师,一方面不必谈起学生追星就色变,追星不是洪水猛兽,追星是色彩斑斓的青春中,其中的一抹色彩。老师应当理解、尊重,甚至可以将此变成与学生交流、沟通,拉近距离的渠道。
另一方面,老师本人也有追星的自由。老师也是有血有肉的人,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有自己的追求。这一点,不能因为其教师身份而被强制去除。
但任何事情都有个度,教育工作者所要做的,就是要在度上下功夫。在校园中,在很多学生身上,确实存在着过度追星的问题。过度追星最早引发的不良后果是学生在时间、精力、金钱上的无谓消耗。
但现在问题更为严重,比如说,以明星之是为是,以明星之非为非,迷失自我,失去了独立思考和判断的能力;只要是明星做的都是对的,哪怕做的坏事也是对的,这是对学生道德观的拉低;反对明星偶像的人就是坏人,必定要破口大骂,这是包容精神的丧失。
这样的追星,已经伤及学生的基本品质,如果不加以引导和纠正,也是社会难以承受之痛。因此,对校园追星行为的规范,应该从这里着手,不仅要以提高学生成绩为出发点,更要以提升学生的道德水平为落脚点,有了这样的理念,相应的措施才更有针对性,更有效果。(作者是华南理工大学教授)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傅铭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