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已有7名困难退役军人获省应急资金救助!如何申请看这里
2020-05-18 20:04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申请人同一事项只能享受一次救助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符畅
通讯员 陈志洪 邱晓婉

“感谢党和政府对退役老兵的关心和帮扶,这笔钱对我们家说就是雪中送炭啊。”

近日,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古坝西村退役军人老韩接到番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其申请的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8.7万余元时,激动不已。

记者从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了解到,和老韩一样,目前全市已有7名困难退役军人获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拨付应急救助资金23.4万余元。

据了解,2019年老韩因患大脑动脉瘤破裂入院治疗,各项治疗费用高达25万元,经社保等报销后,还需自付13万元,高额的医疗费用对这个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我身体不好没办法出去工作,现在也70岁了,他又生病,虽然这次住院可以报销,但自付对我们来说也是很大的负担。”老韩的妻子说道。

今年2月,番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老韩的实际情况后,依据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办法,帮助其做好应急救助资金申请、审核等工作,成功申请到8.7万余元的重大医疗救助金,有效解决老韩一家的燃眉之急,缓解家庭债务和经济压力。

这是目前广州市退役军人获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拨付的最高金额。今年年初,越秀区东山街退役军人李某进因重大疾病获得4万多元的应急救助,这也是广州市首位获得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的退役军人。

目前,全市已有7名困难退役军人获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拨付应急救助资金23.4万余元。(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知多D】

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是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基金(省政府和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共同出资设立)运营管理所取得的收益及孳息,用于帮扶援助广东省户籍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解决因重大疾病、重大突发事件、重大家庭变故、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的严重生活困难的资金。

救助对象包括:广东省户籍的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退休士官、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残疾军人、复员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

根据申请人救助类别和生活困难程度,相应给予1万至10万元的一次性救助。广州市符合救助条件的个人,应在困难发生1年内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救助申请,逐级审核上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最后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和拨付申请人。

申请人同一事项只能享受一次救助。具体如下:

一、申请人因患重大疾病,按规定享受医疗机构减免、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大病保险报销和各类帮扶救助之后,自付医疗费仍然较大、家庭负担较重,基本生活严重困难,且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根据自付医疗费数额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个人自付费用1万元(含)至1.5万元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补助;个人自付费用1.5万元(含)以上的,按个人自付费用的8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自付医疗费是指因重大疾病合理用医用药产生的总费用中的自付部分。

二、申请人因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重大家庭变故,在按规定享受社会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严重困难,属于低保户、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救助;非前述对象但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救助。三、申请人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应急救助的,由退役军人服务站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逐级上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从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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