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彭纪宁 通讯员 谭耀广 吴玩贞
14日,记者从江门台山法院获悉,13日,该院利用远程视频连线看守所的方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茹某犯诈骗罪一案,并作出一审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茹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24岁的茹某由于手头拮据,遂萌生借口罩“生财”之意,打算大“捞”一笔。在实际没有口罩货源的情况下,与被害人马某(玩手游时结交认识的网友)微信聊天时,谎称其有朋友销售口罩,随后再使用另一微信号冒充“有货”朋友,联系马某销售口罩事宜。仅三天时间,茹某通过微信先后骗取马某人民币7450元。后来,马某因迟迟未收到口罩,且联系不上茹某所谓的“有货”朋友,遂报警。案发后,被告人茹某向被害人马某退回货款7450元。
法院审理认为,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利用网络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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