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支持引导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
2020-05-13 22:01 人民网-环保频道
2020—2022年开展试点,探索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核算体系,完善目标考核体系、改进补偿资金分配办法,规范补偿资金使用。

人民网北京5月13日电(记者 余璐)近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和国家林草局制定印发《支持引导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以深入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动黄河流域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

《方案》指出,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持续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和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核心,立足黄河流域各地生态保护治理任务不同特点,遵循“保护责任共担、流域环境共治、生态效益共享”的原则,探索建立具有示范意义的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模式,强化联防联控、流域共治和保护协作,搭建起“全面覆盖、权责对等、共建共享”的合作平台,加快实现高水平保护,推动流域高质量发展,保障黄河长治久安。

根据《方案》,黄河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实施范围为沿黄九省(区),具体包括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2020—2022年开展试点,探索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核算体系,完善目标考核体系、改进补偿资金分配办法,规范补偿资金使用。试点期间,中央财政专门安排黄河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激励政策,围绕促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两个核心,支持引导各地区加快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奖励资金将对水质改善突出、良好生态产品贡献大、节水效率高、资金使用绩效好、补偿机制建设全面系统和进展快的省(区)给予激励,体现生态产品价值导向。

《方案》将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域推进、协同治理”“平台支撑、资源共享”“结果导向、讲求实效”四个基本原则,通过逐步建立黄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实现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河湖、湿地生态功能逐步恢复,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增强,生物多样性稳步增加,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干流和主要支流水质稳中向好,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增强自我造血功能和自身发展能力,使绿水青山真正变为金山银山,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