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网络性侵套路有哪些?公安部专家警示如何取证与防范
2020-05-13 14:20 公安部网安局
每一个孩子都值得被守护,不要让网络上的黑暗毁灭了他们的纯真。

前一段时间,韩国恶性集体性犯罪“N号房事件”引起轩然大波。从2018年开始,犯罪团伙通过在社交媒体网络发布“兼职”诈骗链接,来获取女性的个人信息或私人照片,然后以此威胁、勒索包括16名儿童在内的70多名受害者制作色情视频。其中年龄最小的受害者仅11岁。

据调查,约有260,000用户曾观看、购买这些视频。网络性侵看似很遥远,但是施暴者、受害者也许就在身边。相较于传统性侵,网络性侵的黑手已经伸向越来越低龄的儿童,形式也更加隐蔽。

哪些行为属于儿童网络性侵?

1.向儿童传递色情图片、影像、小说;

2.在线对儿童进行性诱惑;3.要求儿童在镜头前脱衣服、露体、做出不雅动作;

4.把这些过程摄录下来,制作色情图片和视频,保留或者在网上传播;5.利用这些图片视频威胁、伤害儿童。

儿童网络性侵“套路”有哪些?

欺骗诱惑型

一是谎称招聘童星,以检查身材比例、发育状况、面试为由,要求儿童发送裸照、在线裸聊。

二是以领取金钱奖励、物质奖励或其他各种借口为由,要求儿童拍摄裸照和视频,满足自己的邪恶欲望。三是在微信、QQ等聊天软件上成为朋友,利用情感诱骗儿童拍摄裸照或者视频,然后上传到“暗网”获取非法利益。

暴力威胁型

掌握儿童的一些信息及不良行为证据,进行威胁恐吓,要求儿童满足自己的侵犯意图。

我们该怎么做?

一旦发现孩子可能面临网络性侵,需留存尽可能多的线索和证据,并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报警。

保存聊天记录

应立即通过拍摄视频或录屏的方式,对涉案聊天记录进行证据保全。视频证据不但能反映微信记录的完整性与连贯性,而且能锁定微信记录的形成时间,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

拍摄时应注意:

①尽可能在微信记录形成的同时拍摄或录屏。如无法形成同时拍摄、录制视频,应务必在形成后尽快补拍或截屏保存。

②注重拍摄的连贯性与完整性。拍摄应始于与待证事实关联的首条记录,止于该段聊天结束,拍摄过程切勿中断。拍摄时,应自上而下缓慢拖动微信界面,如遇语音、视频、图片、文件、链接等非文字消息,须点开并完整播放或展示后再行继续拖动,切忌跳过部分信息,破坏证据的完整性。

尽量留存当事人的身份线索

由于,绝大部分手机已经实行实名制,因此,通过微信的选择“添加朋友”功能,输入手机号进行搜索,便可将手机机主与微信账户持有人关联。

建议保全微信聊天记录的同时,将搜索手机号的过程一并拍摄视频保全。另外,拍摄聊天双方的个人信息界面,借助微信号不可更改的特点,并结合个人信息界面中显示的手机号码、头像等信息固定当事人的真实身份。

谨慎清理手机内容

在使用手机助手类软件时,切勿清理微信文件、视频、图片或语音消息,慎用“一键瘦身”、“垃圾清理”等自动清理功能,谨慎直接删除文件夹中各类文件。

如当事人无法完成上述操作,请携带相关通讯工具,在报案时交由公安机关取证。

不要保持沉默!

遭遇性侵时,没有多少人,能够克服自尊心和羞耻心,在第一次受害时就站出来。删除帐号、毁灭证据是大多数人可能作出的选择。因此,儿童网络性侵发现非常困难,但我们还是要呼吁:

任何人面对网络性侵,请不要保持沉默!

1.网民在网络上发现可能涉及儿童性侵犯罪事件的线索后,请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提供。

2.网络运营者要强化自身监管,依法履行违法信息处置义务,避免沦为网络犯罪的帮凶。

3.家长要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及时向儿童普及性知识,引导儿童提高识别网络不良信息的能力,加强上网的安全意识和价值观的引导,不要轻易在网上上传个人大尺度影像等。

告诉孩子,遇到网络威胁时,不要害怕,要敢于告知家长、学校或报案,这样才能及时发现、打击犯罪行为,减少和避免孩子受到实质性危害。

每一个孩子都值得被守护,不要让网络上的黑暗毁灭了他们的纯真。


本期专家简介:朱燕军

男,高级工程师,长沙市公安局网技支队电子证据检验鉴定中心主任,公安部网络安全专家。

曾担任过刑警、维和民警,并赴美国研修过计算机犯罪调查课程。心怀荡涤网络违法犯罪的使命入行网警,屡破要案,成为坚定的网络安全守护者。

来源 | 公安部网安局
责编 | 曾敏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