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渔期有人捕鱼却“未发现异常”,广东省渔政总队南澳大队11人受处分
2020-04-30 23:04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大队长和副大队长履职不力,负主要领导责任,均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彭启有 通讯员 粤纪宣

广东省渔政总队南澳大队大队长蔡义得等人休渔监管敷衍塞责,4月30日被广东省纪委监委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

2019年5月1日休渔开始后,汕头市南澳县共有50艘应休渔渔船未按规定返回原籍港停泊,南澳大队对此仅发出《责令回港通知书》,对拒不回港的渔船未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纠正,且对已回港的渔船监管不力,导致5月1日至6月6日一些休渔渔船陆续离港、返海捕鱼,相关人员还在值班记录表上填写“未发现异常情况”,严重影响国家渔业管理秩序。

蔡义得和南澳大队副大队长朱睿履职不力,负主要领导责任,均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南澳大队云澳中队中队长郭任和不认真履行休渔监管职责,负直接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其他8名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题图 | 新华社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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