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收费后ETC是否稳定?收费标准是否公开透明?交通运输部回应
2020-04-28 22:14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经国务院同意,从5月6日零时起,全国收费公路将恢复收费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丹阳

4月28日晚,交通运输部发布信息,“经国务院同意,从5月6日零时起,全国收费公路将恢复收费。”此前从2月17日零时起,全国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

对于恢复收费的时间确定,公告称:开放式收费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封闭高速公路以车辆通过出口车道的时间为准。

此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应急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是否继续享受“三不一优先”政策?

交通运输部官方微信发布的内容显示,对运输疫情防控所需救治消毒药品、医疗救护设备器械等紧急物资的车辆,继续执行“三不一优先”政策。对运输疫情防控紧急物资以外的生活、生产等物资的车辆,高速公路收费站将设置专用快捷通道,加强现场通行秩序引导维护,保障其优先便捷通行。

此外,在4月28晚,交通运输部官微对恢复收费后,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ETC系统是否稳定?一次通行收到多条手机扣费短信?ETC车道能否及时全程显示费用?”等进行了回应。现摘录如下:

收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不涉及客车计费方式、计费标准的调整工作,客车应交的通行费金额总体看也不会发生变化。但目前出现的部分客车实交的通行费金额发生一些小额变化,主要是由于计费精度提高造成的。

取消省界收费站前,通行费收费大多按照5元的倍数取整。取消省界收费站后,人工收费精确到“元”,ETC收费精确到“分”。

例如某段路收费标准为0.5元/公里,行驶19公里和21公里的应交通行费金额分别9.5元和10.5元。取消省界站前,取整后的实交金额均为10元,使用ETC打95折后为9.5元;取消省界站收费站后,实交金额分别为9.5元和10.5元,使用ETC打95折后分别为9.03元和9.98元;比取消省界收费站前有升也有降,体现了“多用路者多付费,少用路者少付费”的公平原则。

此外,取消省界收费站后,车长6米以下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统一由二类下调为一类,应交通行费有较大幅度下降。

货车由于从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涉及到收费标准的调整,但总的费额是不增加的。

特别说明的是,在今年1月1日货车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后,部分公众反映一些地区的货车通行费增长了。为此,交通运输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认真分析测算,提出了处理意见。相关地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单位认真落实上述三点要求,通过调整货车收费标准和实行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方式,降低了货车实际通行费支出。

据统计,通过新一轮收费标准调整,各地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进一步下调,在高速公路通行的辆次中,平均75.3%辆次的通行费额下降,其中二类至六类货车平均受益频次将分别达到65.6%、64.6%、66.7%、71.4%和82.4%,包括了大部分快递、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欢迎广大司机朋友监督。

针对取消省界收费站初期ETC系统的故障问题,做了哪些调整和改善?是否已经稳定?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部分地区在系统转换磨合期出现了错误计费、重复计费、计费时间错误、一次通行多次扣费等突出问题,给广大用户带来了困扰。

对此,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展了系统问题“清零”行动,全面排查和整改了发现的问题;启动了系统优化工程。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力有序推进,发现的问题已经全部完成整改。

对于这次恢复收费后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建立了技术保障机制,将督促指导各地第一时间核实情况,及时妥善处理。欢迎广大司机朋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我们将迅速整改完善,不断改进提升服务水平。

恢复收费后,通行ETC车道是否能及时显示全程金额?

今年初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车辆在ETC出口车道不显示全程通行费额,而是通过推送信息或账单提供费用查询服务,但部分公众对此提出了意见。为满足公众需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组织开展了ETC“费显”工程。目前,所有高速公路出口车道都可以显示本次行程的全部通行费用。

在此,也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一定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查看“费显”情况。我们还将继续提供微信公众号、APP、小程序、发送扣费短信等查询服务。

恢复收费后,一次通行收到多条手机扣费短信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

为解决一次通行、多次扣费的问题,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组织开展了系统优化工程,通过整合相关信息,初步实现了“一次行程、一个账单、一次扣费、一次告知”。

下一步,将督促各地,结合恢复收费后的实际应用情况,不断优化完善系统功能,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服务。欢迎广大司机朋友积极参与验证和监督。如果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将迅速组织核实整改。

收费站设置、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是否公开透明?是否有便捷渠道可以获取通行收费详细信息?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收费公路及收费站名称、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期限等信息;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在收费站的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接受监督。

同时,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不断优化完善小程序或APP、微信公众号等服务渠道功能,方便公众查询通行费明细和月结单。目前,各省(区、市)都至少有一种以上渠道,为公众提供查询服务。欢迎广大司机朋友监督,并对进一步优化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撤站后,有部分车主反映95022客服电话打不通,交通部门如何提升客服效率和质量?还会不会出现客服电话接不通的现象?

为满足全国ETC客户的出行服务需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推动95022、12328以及地方服务热线,共同为公众提供服务。同时,建立了跨省投诉快速处理机制,修订了高速公路全网运营和服务规则,建立了ETC客服排行榜,督促指导各地加强客服支撑能力建设,增加客服人员,更好地为公众提供高品质服务,切实维护公众合法权益。欢迎大家进行监督。(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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