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丁玲 通讯员 肖莹淑
4月28日,记者从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自2020年4月28日8:00起,广州市将正式启动动产抵押委托登记试点工作,将动产抵押登记工作委托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
开展动产抵押委托登记试点,是广州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动产抵押登记效率的一项重要举措。据介绍,试点工作开始后,企业和群众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时,将会享受多个便利:
动产担保登记更加便捷。“将动产抵押登记和质押登记等所有动产担保登记,整合到中国人民银行的一个部门、一个平台办理,只要去一个地方就可以办理所有动产担保登记,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路、多办事,正是此次动产抵押委托登记试点的的初衷和目的。”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企业融资程序更加简化。据介绍,当事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时,只需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按登记内容的格式化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及上传附件材料,当用户确认提交登记信息时,该笔登记即生效。“即时提交、即时生效,登记机构不再对登记材料进行审查。节约了时间,提高了效率,极大地提升了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度。”
登记信息查询渠道更加广泛。登记完成后,当事人可以直接登录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按“抵押人名称”或“登记证明编号”进行信息查询,由登记系统出具查询证明文件。同时,也可以在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公示的登记信息。
那么以往的动产抵押登记如何办理变更或注销?据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事人于2018年12月28日前在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动产抵押登记申报查询系统办理的动产抵押登记,或2018年12月28日至2020年4月28日8:00在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办理的动产抵押登记,需要变更和注销登记的,仍要在原系统办理。
此外,2020年4月28日8:00前,当事人通过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提交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但尚未办理登记的,也要在原系统办理。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戚耀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