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违规申请和享受公租房将被纳入征信
2020-04-24 10:37 羊城晚报•羊城派
一旦纳入,将影响违规对象后续5年的金融行为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赵燕华

4月22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合作备忘录》,首次将公租房违规信息纳入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近年来,广东省着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多形式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在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粤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并将公共服务领域的环卫工人、公交司机、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纳入重点保障对象,极大地改善了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       

数据显示,2019年,全省通过公租房和租赁补贴新增保障困难群众1.86万户,惠及市民超过6万人;累计保障73.9万户,惠及市民近240万人。但是,广东省公租房在发挥很好保障成效的同时,也面临着收租难、清退难等难题。

广东省首次将公租房违规行为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进一步明确了公租房只能用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自住。对于违规申请和享受公租房和租赁补贴,或存在转租转借、空置、擅自装修等违规使用的家庭,住保保障主管部门除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外,还将其处罚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一旦纳入,将影响违规对象后续5年的金融行为。接下来,广东省还将纳入征信系统的范围,延伸至拒不缴交公租房租金等违规行为。

众所周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个人信用报告被称为个人的“信用身份证”,会全面、客观记录个人的信用活动,如偿还贷款本息、信用卡透支情况等。不论公租房承租人及其家庭共同申请人将来贷款买房、买车,还是申办银行卡、信用卡,只要涉及金融机构的活动,金融机构都会审查申请人的个人信用报告,查看申请人的信用记录。

此次签署《合作备忘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还将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反馈数据应用成效,并积极推动其他相关信息数据的合作。同时,为加强规范管理,广东省还建立了公示制度,在网站公示向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报送行政处罚相关信息的工作事项,公示拟纳入征信系统的违规人员信息,并公示各地市异议处理工作联系方式及信用修复流程等信息,对存在异议的事项,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会同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异议受理、核查、回复等工作,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异议权和申诉权。

省住建厅表示,通过此次信用体系建设,震慑公租房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广东省公租房,逐步培养住房保障对象遵法守法的意识,彻底根除公租房收租难、清退难的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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