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通办!佛山发布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
2020-04-23 22:38 羊城晚报•羊城派
当事人提起著作权民事诉讼时,法院将暂不予正式立案,经当事人同意,委托市版权调委会进行调解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周哲

4月23日,佛山市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正式发布。记者获悉,佛山市著作权行政、司法机关及行业协会将协作配合,实现著作权案件一门通办、一门完成,提高纠纷处理效率,推动简易案件和纠纷快速处理。

著作权案件快速增长

佛山禅城法院新城知识产权法庭是佛山全市范围内的著作权民事纠纷一审管辖单位,据统计,随着经济文化发展,社会版权保护意识不断提升,政府和司法机关一直高度重视对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2017年至2019年,禅城法院新收著作权案件的数量逐年大幅增长,著作权案件在全部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的比例从83.4%稳步增长至90.8%。仅2020年1-4月,该院接受的著作权民事案件立案申请逾1.5万件,已超过2019年全年案件数量,审判压力与审判资源矛盾日益突出。

今年3月,佛山市版权局、禅城区人民法院、佛山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版权调委会)联合选取了部分著作权纠纷案件试行一门式和解,探索一门式快速和解机制的可行性。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试行选取了同一原告起诉的涉及8家KTV经营者的501件案件开展调解。佛山市版权调委会组织现场调解会,人民调解员和禅城区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积极引导纠纷双方以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最终7家KTV经营企业与原告初步达成和解。从试行情况来看,佛山的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在快速化解著作权纠纷、减轻双方当事人负担方面,有明显效果。

多方合力提高和解成功率

根据前段时间的试行情况,佛山市版权局、禅城区法院、市版权调委会决定正式启动“佛山市著作权纠纷一门式调解机制”,该机制适用于所有由禅城区人民法院新城知识产权法庭管辖受理的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在该机制下,当事人提起著作权民事诉讼时,法院将暂不予正式立案,经当事人同意,委托市版权调委会进行调解。

据悉,在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中,佛山市版权局充分发挥版权管理职能,负责委托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诉前和解,协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为调解工作提供便利;禅城法院负责提供案件信息,对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及提供文书模板,争取其选择诉前和解方式先行解决纷争。此外,对未能达成和解的,法院将立案受理,进入诉讼程序。

“不同于法院的诉前和解中心主要由法院单方组织调解,一门式调解机制中政府、法院、协会多方共同参与,提高了纠纷双方达成和解的概率,在全省、全国都具有独创性。”新城知识产权法庭主要负责人刘应东表示,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发生在诉讼之前,更有利于缓解矛盾冲突,将提高和解成功率,提高纠纷处理效率,解决手续繁杂问题。

“经过对大量著作权案件进行类型特点分析,发现著作权案件主要有三个难点:当事人对事实的分歧、法律申诉的手续繁杂以及信息沟通和材料送达比较困难。”佛山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鲁红霞介绍,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的方式和结果非常灵活,调解方式既包括现场调解,对相距较远的当事人也可采取电话、邮件调解;调解地点也不固定,可选择佛山市禅城区诉前和解中心、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相关行业协会办公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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