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教不改!广东一男子入狱7次出来还干“老本行”
2020-04-23 17:39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徐某周是个惯偷,1991年起至2018年期间,他曾经七次因犯盗窃罪被丰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七年不等刑罚,最近一次于2019年6月刑满释放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洪燕

广东梅州丰顺一惯偷曾因犯盗窃罪入狱七次,但是仍然屡教不改,出狱仅半年又潜入一废品回收公司实施盗窃,偷得保险柜内的现金8000元。记者今天(4月23日)从梅州市丰顺县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徐某周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徐某周是个惯偷,1991年起至2018年期间,他曾经七次因犯盗窃罪被丰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七年不等刑罚,最近一次于2019年6月刑满释放。2020年1月2日3时许,喝了酒的徐某周徒步经过一间废品回收公司,发现该公司大门敞开,里面一间办公室的玻璃门没关。因为赌博输光钱的徐某周见如此“便利条件”又不由自主的干起了“老本行”。他潜入办公室,确认没有人后便四处翻找,在办公桌的抽屉中发现一串钥匙,徐某周利用其中一条钥匙打开了办公桌旁边的保险柜,发现里面放有几叠现金。他将保险柜最上层放着的现金全部拿出来,然后立即离开现场。回到家后徐某周清点盗窃所得现金,发现有50张一百元面额的人民币以及60张五十元面额的人民币,共有8000元。

2020年1月6日12时,丰顺县公安局民警将徐某周抓获。经查,所盗现金大部分被其用于赌博输光,被抓获时其身上只剩七百多元。

梅州市丰顺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徐某周犯盗窃罪罪名成立,被告人徐某周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重新故意犯罪,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题图 | 视觉中国
责编 | 张德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