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你!广州男子时隔一月又醉驾,在同一地点被同一民警查获
2020-04-20 20:41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男子因醉驾已“三进宫”,第一次被查获曾拘役3个月

文、图、视频/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梁栩豪
通讯员 交宣

一个月内在同一个路口被同一组民警查获,广州一男子因醉驾“二进宫”“升级”为“三进宫”,于近期再次被查获。

4月20日,记者从广州交警获悉,广州交警查获一名危险驾驶犯罪嫌疑人陈某明,发现其在3年半时间,已3次醉驾被查,而近两次违法则时隔不到一个月。

目前,广州交警已向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广州交警表示,疫情期间,广州交警依旧把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查工作作为常态化管理工作开展。据统计,今年以来,广州共查获酒驾违法行为2217宗,其中醉酒驾驶1098宗。

两次醉驾均在同一路段被同一组民警抓获

今年3月18日21时31分,陈某明驾驶粤C21HXX小型轿车途经广州交警高速交警五大队在南沙港快速路东侧的亚运城收费站设置查车点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涉嫌醉驾。

经对陈某明抽取的静脉血液进行送检,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19.6mg/100mL,广州交警依法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陈某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陈某明交代,3月18日晚饭时,他在广州番禺区的家中喝了两杯自酿白酒,在听闻鱼窝头有工厂招工时,便不顾自己刚饮酒,驾驶新购置的二手小车准备前往。

此时,陈某明的驾驶证在第一次醉驾被查时已被吊销。

然而,时隔一个月不到,陈某明全然不顾此前两次醉驾被查教训,在同一路口被同一组执勤民警再次查获。

4月15日20时54分,当执勤民警在上述亚运城收费站设点查车时,再次查到驾驶粤C21HXX小型轿车的陈某明。

广州交警高速交警五大队张警官回忆,在开展查处行动时,发现一辆车在接近查处点时便不再前进,停在了不远处。张警官直觉判断此车有问题,便立即随其他执勤民警上前查看。

靠近此车后,张警官觉得驾驶人很面熟,随后便认出他正是陈某明。

“上个月才抓你一次,你又醉驾!”

再次看到“熟悉”的民警,自知晚饭“喝了两杯”的陈某明,明白这次又“栽了”。经对陈某明抽取的静脉血液进行送检,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90.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据陈某明交代,4月15日晚饭时,他喝了两杯啤酒,休息了一会就准备去打点散工,抱着侥幸心理,觉得自己“应该不会有事”,就开车出门了,没想到再次被查获。

算上这次,陈某明已是“三进宫”,而这两次都是在同一地点,开同一辆车,被同一组交警查获,堪称交警“老熟人”。

广州交警表示,由于陈某明此次醉驾被查正处于其第二次醉驾危险驾驶罪取保候审期间,广州交警已向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当中,等待陈某明将是法律的严惩。

三年前就曾因醉驾被判刑

据广州交警番禺大队办理陈某明醉驾案件的民警介绍,陈某明曾因醉酒驾驶被广州交警查获过一次,最终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刑。

此前,陈某明在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酒后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番禺区大龙街振兴南路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陈某明被到场处理的交警当场查获。经检验,陈某明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36.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经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提请公诉,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陈某明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广州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切勿抱着“就开一小段路”“深夜可能不会被查”等侥幸心理,罔顾自身与他人的生命安全,以身试法,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吴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