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蒋隽
通讯员 胡勇
4月20日,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发布,2020年广州市天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细则。
6月2日、7月2日分别是民办小学、初中电脑派位,严禁学校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招生。学校需于9月15日前做好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工作。
公办学校就近入学
民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
细则规定,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民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在核准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招生。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严禁学校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招生。
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学校在摸查测算的基础上提出当年本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报区政府审定并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后,正式下达并向社会公布。
学校招生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由区教育局报区政府批准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未经批准的招生计划无效,学校不得为超出招生计划部分的新生办理学籍,区教育局也不予审核通过。
公办学校要确保本学校招生地段内符合条件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接收符合条件的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
积极做好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公、民办学校要接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符合积分制入学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随机编班,完成学籍上报工作。当年招生工作结束后,学校应通过学校网站等渠道公布招生结果;按随机编班原则做好学生编班工作,在校内公示栏公示编班结果。学校需于每年9月15日前做好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工作。
招生信息发布
区教育局通过天河区政府官方网站“天河区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公布内容包括中小学招生报名地段(或划片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信息。
戳链接,看细则👇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广州市天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细则的通知
民办中小学招生方案发布前,须报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小学和幼儿教育科备案,包括学校的办学特色、招生计划、报名办法、录取规则、录取时间、咨询方式和收费标准等。各学校要通过学校的官网(官微)及宣传栏等及时发布本校招生信息。(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崔文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