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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3月24日,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月月报如期与大家见面。在查处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6类问题中,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数532起,排名第二位。统计数据显示,自2015年1月至今年2月,5年多时间,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此类问题6.4万起,占同期查处的26.2万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的24.4%,占比第一。
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点,是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的高发期。自2015年1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月报加入“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这一项后,此类问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占比一直居高不下,每年的12月至次年1月、5月至6月、10月至11月,查处的此类问题数多出现小高峰。
“这表明节点期间,该类问题较为突出,也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关键节点、加大整治力度措施的精准性。”福建宁德市纪委监委党风室主任陈剑峰说。
通报案例也印证了这一点。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153起涉及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其中近50%发生在节点期间。有的典型案例延续数年,涵盖多个节日。如2013年1月至2016年6月,宁夏银川物资集团公司多次在节假日前夕以过节费、防暑费、劳保费、季度奖、年终奖等名义,发放福利51万余元。
节点期间,违规发放的津补贴或福利名目繁多、花样百出。首当其冲的是违规使用专项经费发过节费、加班补贴、节日补助和年终误工补贴等,紧随其后的是以违规使用集体资金、虚列开支等方式购买发放节日福利。此外,有的还以“上、下半年补贴”等巧立名目违规发放补助。究其根源,是对拜年过节发红包传统习俗的异化扭曲,也是“以前发、现在发”的惯性使然,“别人发、我也发”的从众心理作祟。
有漏可钻的“制度病”
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之所以屡禁不止,与相关制度不够健全完善、笼子扎得不紧,约束不力有很大关系。
有的标准严重滞后、脱离当前实际。调研发现,有些地方中小学校教师的教龄津补贴标准已经实行了30多年,没有增长,现在每月仅3-10元,与现实物价水平脱节较大。政策没有及时跟进调整,按此执行显得“很不合时宜”,致使有的地方搞土政策,“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有的规定泛化、不够清晰明确。查处的不少案例显示,有的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持续五六年时间,就是由于制度不健全、规定不明确,之前乱发放,十八大之后依然延续以往的错误做法。另外有干部表示,基层工作千头万绪,诸如遇到值班、误餐等情况,可不可以发补贴、能发多少,规定不甚明确,发了可能没有政策支持,不发又似乎于情于理不合,把握起来难度很大,稍有不慎就触碰纪律红线。
搭“顺风车”、打“擦边球”,政策执行不规范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地方、单位沿用过期、失效的文件,怎么对自己有利怎么来;有的执行政策搞“选择性解读”,“歪嘴和尚念经”;有的利用已有津补贴项目不讲政策原则,好处人人有份,甚至按行政级别制定发放标准,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提高标准。
此外,财务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给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提供了可乘之机。宁夏贺兰县纪委调查发现,该县公证处一度监管缺位,财务管理混乱,员工医疗与养老保险不按规定基数缴纳随意拔高、财务发票未附清单且账目存在涂改等问题时有发生。
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屡禁屡犯、禁而不绝、“前赴后继”,近几年一度呈现递增趋势。从全国月报显示查处的此类问题总数来看,2016年、2017年、2018年同比分别增长38%、23%和31%。在2018年达到峰值,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国家监委组建并与中央纪委合署办公后带来的治理效能;2019年查处问题数同比下降7.5%,表明持之以恒整治收到较好效果。
即使如此,也应当清醒意识到,2015年至2018年,这类问题数分别占同期所有类型问题数的20.3%、25.2%、24.8%和25.5%,始终高居首位。2019年全国查处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中,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依旧占比第一。
另一方面,在高压态势下,违规方式、手段逐步由明转暗。2019年湖北咸宁市纪委监委就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调研发现,有的资金来源、发放渠道日趋隐蔽,看到公账支出有困难就打起管理对象主意,有的将公款用“合理”方式支出再“回笼”,兜兜转转将“公家钱”塞进个人“腰包”,有的费用不走“明账”走“隐账”,转移到食堂等科目企图瞒天过海……隐形问题的增多,使得查处难度进一步加大。究其原因,主要还是思想上不重视,自认为“问题不大是小事”“为大家办事是好事”。
当然也应看到,近年来查处的此类问题,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存量。2019年共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1.53万起,其中违纪行为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以前的占比76.1%,这表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愈抓愈深入,成果进一步巩固拓展和深化。
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例看,明显主观故意、编造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的逐步减少,但透过问题,依然能看到有的党员干部存在侥幸、麻痹等心理。
“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侥幸心理。“八项规定主要针对领导干部,我们是基层党员,上头哪会顾得上哩,发个一两百块小纪念品不就是毛毛雨吗?”这是福建一村党支部书记“七一”违规给党员发福利时的想法。“钱不多、事不大,不会引起注意。”“我们操作得很巧妙,没人发现得了。”“只要大家都不说,别人是不会知道的。”……正是这种侥幸心态助推,一些人选择了明知故犯。
有的人认为,相比贪污、挪用或侵占公款,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钱也没有都进领导个人腰包”“大家都得了好处”。这种“雨露均沾”的“法不责众”心理,让部分领导干部思想上不重视,对违规问题抵制不够坚决,甚至推波助澜。“这是我们班子成员一起商量确定的。”不少被处理的领导干部都把所谓“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作为托词,来逃避追责。
迎合下属、怕得罪人的好人主义心理。“考虑到我刚调任不久,一来就把单位惯例打破,大家对我会有意见,于是就同意发放了中秋过节费。”江西会昌县皮肤病防治所所长刘健民的这番话,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明知不对,有的领导却担心大家“有意见”,怕对比之下“失了人心”“丢了权威”,于是慷公款之慨、迎下属之好。
此外,有的领导干部路径依赖思想严重,不在创新激励干部方式方法上下功夫,依然“执着”于违规发放津补贴以“调动干部积极性、打开工作局面”老套路,拿“推动工作”当“免责金牌”,增加了刹住这一歪风的难度。
“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一些党员干部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乐此不疲”,归根到底还是贪念作祟。
有的人秉持“有权不用过期作废” “能捞一点是一点”的态度,对单位账上的资金结余,总忍不住要动“歪脑筋”。从查处的典型案例看,一些“油水”多、权力大的部门和单位,往往容易成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的“重灾区”。此外,有的单位领导一到年底就“心痒痒”,企图通过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足额”用完预算内经费,自己也乘机捞些好处。
贪婪,还体现在有的违规发放金额之大让人瞠目结舌上。如2019年1月,云南城投集团一下属企业向11人违规发放奖励金一次性达841.07万元。有学者指出,津补贴或福利发放无序,有些早已经偏离了“为了补偿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的初衷,无疑暴露了违规者损公肥己的贪欲之心。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
首先,必须坚持“零容忍”,对此类问题露头就打、严厉惩处,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紧盯问题扭住不放、深挖细查,在减存量上下功夫。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强化监督力度,逐个排查,在遏增量上下功夫。要打“人民战争”,充分调动媒体、群众积极性,把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发挥出来,让违规违纪者无处藏身遁形,在抓杜绝上下功夫。要抓好通报曝光和警示教育,运用典型案例,时时敲响警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校正认识偏差、端正思想观念,真正做到心中有戒,绝不逾越“红线”,在强化“不想”上下功夫。
中央八项规定,是给全党立规矩。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同样要立好规矩。一要立新规矩,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拾遗补阙,把没有的建起来,制定新的规章制度,让守规者有据可依。二要改旧规,紧盯形势发展需要,对以往制度规定进行起底检视,该修订的修订,该废止的废止,着重解决过时滞后、泛化笼统的问题,进一步明晰清单条规、划出政策界限,让意图违规者无孔可钻。健全完善政策制度,涉及中央和地方不同层面,涉及组织、人社、财政、国资等多个部门,各方应积极担起相应责任,共同做好这项工作。三要抓执行,督促财政审计等部门履行好监管职责,采取有力措施推动相关单位不折不扣执行好规章制度,增强刚性约束,让制度的笼子更密更牢。
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看似大家参与、人人得利,但做出决定的,一般是相关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这就要求紧盯“关键少数”、压实主体责任。从监督执纪的实践看,盯住“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严惩责任人,把担子真正压紧压实,往往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近年来,许多地方查处此类问题时都加大问责力度,对落实责任不力、问题多发频发的严肃追责,注意督促领导干部履好职尽好责,严格管好“钱袋子”,坚决杜绝乱签字、乱发钱,取得较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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