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广东省追逃办二楼会议室,一张广东省“百名红通人员”作战图映入眼帘。作战图以世界地图为蓝底,印有广东省15名“百名红通人员”的姓名、头像、涉嫌罪名、可能逃亡的地点、通缉令号码等。每追回一人,其个人头像便会被加盖“ARRESTED”印章。
2019年,广东省又有2名“百名红通人员”回国投案。作战图上,未盖章的外逃人员由此减至6人。图虽无言,却无声宣示着广东省追逃追赃的强大威力。
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是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重要内容。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在中央追逃办和广东省委坚强领导下,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有效发挥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从过去主要依靠劝返手段,到灵活运用遣返、引渡、异地追诉等方式,全力推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
省追逃办数据显示,近年来全省追逃战果逐年递增:2015年,128人;2016年,147人;2017年,170人;2018年,237人。2019年再创历史新高,共追回外逃人员506人,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316人,包括“百名红通人员”2人,追赃金额11.8亿元人民币。自2015年启动“天网”行动以来,截至2020年3月底,全省追回各类外逃人员1241人。
何年是归日,雨泪下孤舟。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一环,追逃追赃力度只会越来越大,奉劝那些仍心存侥幸的外逃人员,早日丢掉幻想、回头是岸。
01
体制改革释放治理效能
揪出一批长期潜逃海外“经济蛀虫”
2019年3月28日,原广东健力宝集团副总经理于善福如期出现在珠海拱北口岸,入境回国自首。出逃时,于善福49岁,离时不知天命,归来已近古稀。
故土一别近17年,于善福虽感陌生,但倍觉亲切,如释重负。“心里松了口气!”
于善福顺利归案,有力彰显了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制度优势。
2018年是国家监委成立之年、《监察法》颁布实施元年。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顺利推进,检察机关反贪等职能、人员转隶。在此背景下,当年1月,长期跟进于善福案的三水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曾军,成为该区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继续负责该案追逃工作。
“当时手头线索非常有限,加上又断了16年,非常难查。”曾军说,通过发挥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制度优势,专案组协调追逃追赃成员单位合力对于善福的社会关系再次全面起底,终于发现于善福的儿子经常往来珠海的线索。曾军说,他们最终通过于善福儿子找到了案件突破口。
得益于监察体制改革释放的治理效能,一批长期潜逃海外的“经济蛀虫”被揪了出来:
3月1日
外逃17年的“红通人员”佛山南海区原房地产交易所所长黎健雄搭乘班机回国投案;
4月22日
以“旧村改造”为饵,卷走14家开发商超5亿元的“红通人员”梁泽宁被强制遣返回中国;
6月29日
涉嫌挪用公款罪的“百名红通人员”、原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彩田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刘宝凤回国投案并积极退赃……
通过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使办理追逃追赃案件的资源和力量得以进一步有效整合。
“广东充分发挥监察体制改革蕴含的制度优势,各成员单位密切协作,上下一体、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推动全省追逃追赃工作不断取得新战果。”省追逃办有关负责人说。
02
扎实开展重点个案攻坚
全省去年共追回出逃境外人员182名
2019年9月11日,“百名红通人员”黄平回国投案并积极退赃。黄平是我国开展“天网”行动以来第60名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他的到案也使得广东省“百名红通人员”存量减至6人。
以扎实开展重点个案攻坚为突破口,广东省追逃“天网”越织越密、越收越紧。
以梁泽宁案为例,该案经办民警、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情报大队大队长李警官说,梁泽宁是深圳市重要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巨大,其被强制遣返归案在当地影响很大,再次彰显了党中央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你能逃到哪里去?没得躲的!”在看守所,梁泽宁对记者坦言。
追回一个,影响一片。不少回国投案者现身说法,打消外逃者及其家属顾虑。
黎健雄案追逃专班成员、佛山南海区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陈小毅分享了他的办案故事。他说,最初做黎健雄家属工作时,对方一直心存顾虑,后来他们邀请归国投案外逃人员讲述亲身真实经历,黎健雄的重要关系人听完后终于答应配合劝返工作。又如,职务犯罪嫌疑人梁广松回国投案后,不但积极认罪悔罪,还成功促成同案另一外逃犯罪嫌疑人李宝祥回国投案,取得了良好劝返连锁效应。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于善福也主动现身说法。他直言,回国后思想负担少了,睡眠好了,体重也增加了。他说:“希望那些还在潜逃的人,跟我一样,早点回来!”
在中央追逃办统筹协调和省追逃办部署推动下,广东各地紧盯重点个案强力攻坚,追逃追赃捷报频传。
“2019年,一批重点个案得到有效突破,全省从34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出逃境外人员182人。”省追逃办有关负责人说,接下来全省要继续将“百名红通人员”及中央追逃办重点督办案件作为重中之重,因案施策,集中资源,力争尽快取得新突破,并带动各地追逃追赃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果。
03
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
破除“海外即法外”侥幸心理
一些腐败分子抱着“海外即法外”的侥幸心理,潜逃境外。为了上多一道“保险”,有的还会通过各种手段取得逃往国公民资格或永久居留权。
梁泽宁便是其中典型代表。出逃3年前,他以投资750万元人民币的方式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
“与一般海外追逃案件‘找人难’不同,我们在立案时就已经知道梁泽宁逃往了国外,但由于他取得该国永久居留权,将他引渡回国接受法律制裁的可能性很小。”该案经办民警、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经侦大队游警官说。
难道只能眼睁睁看他逍遥法外?经深挖线索,专案组向对方提交了一系列充分、扎实的关键证据,证明梁泽宁在申请移民时提供了虚假材料,最终促成该国取消了梁泽宁的永久居留权,将其逮捕并遣返回中国。
没熬过几年,梁泽宁精心设计的“逃亡计划”便到了头。
这是广东省在中央追逃办统筹协调下,通过与外国执法部门开展国际合作,推动追逃追赃不断深化的一个生动实践。
同样“美梦破灭”的,还有外逃行贿犯罪嫌疑人林舜涛。“林舜涛在案发后潜逃柬埔寨,他在当地关系复杂,有相当的背景,自以为高枕无忧。”省追逃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在中央追逃办统一指挥下,广东省工作组通过执法合作方式,提请柬埔寨执法部门开展缉捕,成功将林舜涛抓获并遣返回国。
省追逃办有关负责人说,由于历史原因和地缘因素,广东省外逃人员存量大、外逃风险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追逃、不断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是大势所趋。“《监察法》专设反腐败国际合作一章,接下来我们将在中央追逃办统筹协调下,继续深化与有关国家司法执法部门合作,通过引渡、遣返等有力手段将外逃人员缉拿归案。”
上述负责人还介绍,当前广东省正在大力健全完善反腐败追逃追赃协作配合机制,境外追逃快速反应机制和出境“绿色通道”制度,着力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国境等重点难点问题。“今后我们还将不断拓宽国际司法执法合作渠道,如引渡、司法协助、异地追诉、遣返等,全力推动广东省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 | 南粤清风网
编辑 | 纪律君·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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