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2 00:03:00

【聚焦】接连殴打2名护士!广州一男子已被刑拘,自称心情不好!

健康榜

 来源:综合自@广州公安、广东台今日关注、南方都市报、健康界以及网络等,本文配图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4月11日,广州荔湾警方通报:4月7日12时许,荔湾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海南村某医院有病人殴打护士。接报后,荔湾警方迅速派员赶赴医院处置。民警到场后,得知打人者已逃离现场,遂立即布控追捕肇事嫌疑人。半小时后,民警即将其抓获归案。

经了解,2名被打护士头部和手部均有不同程度损伤,目前经治疗已无大碍。

经审讯,嫌疑人梁某(男, 50岁,湖北省人)交代,其在医院治疗期间,由于不满护士责怪其损坏探热针,一时冲动便殴打了护士,随后逃离现场。

目前,犯罪嫌疑人梁某已被荔湾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患者殴打两名护士 

自称因心情不好施暴







4月7号中午12点,在广州荔湾区海南村一家医院的住院部里,一名刚住院不到两小时的患者,居然对医院的两名护士拳打脚踢,导致一名护士受伤住院。



从医院的监控画面可以看到
这名男子右手拿着手机
连续疯狂敲打护士的头部
护士极力用手挡着
但还是没有挡住他的疯狂袭击



当时正在旁边的
医生、患者听到女护士的呼叫后
都即刻跑出来制止




医生何佳勇表示
当时他跑过去抓住男子打人的右手
奈何力量不够



整个过程持续了3分多钟
最终在大家的保护下
女护士才得以逃脱



事后发现
这名女护士的脸部有多处伤痕
左眼和手臂都有不同程度的淤伤



施暴的男子打完人还企图离开
另一位护士上前阻止
结果也被他打伤

男子之后迅速逃离现场
身上还拖着一条医疗线管


    


民警接报后迅速寻找嫌疑人,没多久,嫌疑人在另一宗声称遭抢劫的警情中被发现。

有人称自己的老乡被人抢劫,民警到场后发现,怀疑被抢劫的,居然就是打护士的嫌疑人。


在审讯中
该名男子交代自己打人的经过
解释称是因为自己当时心情不好
觉得护士令他受委屈,所以动了手



当时护士给她测体温
测完之后他不小心把体温计掉在地上
女护士就问他怎么把体温计搞断了
那个嫌疑人就觉得自己很委屈
觉得她烦到了他
所以就这样打她了


——吴文锋 荔湾公安分局中南派出所民警




戳视频👇)


经鉴定,两名护士伤情为轻微伤,其中一名护士正在住院治疗中。

目前,嫌疑人梁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疫情期间

已发生至少7起暴力伤医事件






据不完全统计,从疫情爆发(以湖北省卫健委12月31日发布疫情通报为分界线)到现在,全国各地已经至少发生了7起暴力伤医事件。



为什么伤医事件频发,除了不和谐的医患关系,伤医的代价是不是太小了呢?

3月30日,网传一则关于湖北汉川市人民医院医师被患者殴打的文件,引发社会关注。

网传“事件经过”文件称,2名新冠肺炎康复者于3月27日到医院复查CT时,因等候时间过长,冲进扫描室抓伤技师黄某。

事后二人的通报处罚决定:拘留10天!



网友们纷纷表示不解

处罚是不是太轻了?







针对医疗暴力,

近年来国家已相继出台多个法规






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颁布,首次将“破坏医疗秩序行为”纳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2016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9部门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严厉打击涉如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2018年,《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施行,要求公安部等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并倡导更多途径解决医疗纠纷。


近日,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草案)进行一审,立法再升级

3月26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进行一审。

《规定(草案)》共32条,坚持“小切口”立法,按照医警联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共同维护的工作原则,维护医院安全秩序,保护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规定(草案)》明确了七大类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扰乱医院安全秩序的具体行为,如有违之,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规定(草案)》提出,公安机关应按规定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与医院保卫部门合署办公,医院应当为警务室提供必要工作条件,警务室负责人兼任医院保卫部门副职,参与医院安全保卫工作。

医院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制度,严防禁止携带物品进入医院。进入医院的人员应当主动接受并配合安全检查,不接受的,医院有权拒绝进入。对拒不接受安检、强行进入医院或者扰乱安检现场秩序的,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制止,制止无效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对有涉医违法犯罪前科和多次来医院无理缠闹,或者扬言实施暴力等高风险就诊人员,医院发现后应当通知公安机关,先进行法制宣教,告知不得有违法行为;在其承诺遵守规定后,由医院治安保卫人员陪诊监督,直至离开医院。

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受到暴力威胁时,可以采取避险保护措施,回避对就诊人员的诊疗;在不危及就诊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医院可以暂停诊疗;安全威胁消失后,应及时恢复诊疗。


伤医事件频发
我们希望完善立法可以解决
但抛开法律制约
医患关系如何变得和谐
我们也需要思考
疫情期间
奋战在一线的广大医务人员
已经付出了太多
理应被善待
希望大家
能对医务人员
多一些尊重
多一些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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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医务人员,请多一些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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