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何晶
上海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天(4月6日)宣布,对3月31日零时前入境来沪且未接受过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检测、尚处在集中隔离健康观察期间的人员,自4月7日起可实施核酸检测。由上海市各区指定公立医疗机构采样后,委托区疾控中心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并出具报告。
上海按照国务院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相关部署,及时研判境外疫情态势,动态调整防控措施。从3月23日起,对除集中隔离人员外的所有非重点国家和地区的入境来沪人员,进行100%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从3月28日起,对所有入境来沪人员一律实施为期14天的集中隔离健康观察;从3月31日起,对所有入境来沪人员进行100%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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