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当恶势力“保护伞”,河源市委原副书记彭定邦被双开
2020-04-03 15:47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彭定邦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彭启有 通讯员 粤纪宣

4月3日下午,广东省纪委监委通报,河源市委原副书记彭定邦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彭定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彭定邦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职务晋升和工作调动提供帮助并收受巨额财物,严重破坏任职地区的政治生态;为官不廉,违规收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滥权妄为,充当恶势力“保护伞”,徇私干预执纪活动;毫无纪法意识,将公权力作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与私营企业主大搞权钱交易。

通报指出,彭定邦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应予严肃处理。

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彭定邦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和河源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彭定邦简历

彭定邦,男,汉族,1962年9月生,广东五华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6年1月起历任紫金县副县长、常务副县长,龙川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

2006年12月任河源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龙川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7年3月任河源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07年4月任河源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2年1月任河源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2年2月任河源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市社工委副主任(兼)

2012年5月任河源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督察长、市社工委副主任(兼)

2016年7月任河源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督察长、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

2016年9月任河源市委副书记

2016年12月任河源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8年10月任河源市委副书记

2019年10月被免去河源市委副书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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