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招办:做好2020年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
2020-04-01 19:22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依学考成绩录取”录取时间为4月15日-24日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孙唯
通讯员 粤考宣
图/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4月1日,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粤招办)发布通知,要求做好广东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高考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以下简称“依学考成绩录取”)工作。“依学考成绩录取”录取时间为4月15日-24日。

粤招办表示,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招生(下称“春季高考”)是国家选拔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春季高考进入高校的考生与通过普通高等学校夏季考试招生(下称“夏季高考”)进入高校的考生性质相同。

春季高考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即“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推迟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文通知。

征集志愿录取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调整至相关院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使用

录取方式方面,“依学考成绩录取”招生录取统一安排在一个批次进行。

“依学考成绩录取”所有科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依据高职(专科)院校各科类招生执行计划,分别按1:1比例根据考生投档排位从高到低投档,由高职(专科)院校择优录取。投档时,根据考生投档排位情况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进行投档,排位相同、志愿相同的,一并投档。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后续院校志愿。

特别注意的是,“依学考成绩录取”的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投档时,第一次投普通高中学考三门科目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的考生,待相关院校录取结束后进行第二次投档。第二次投普通高中学考三门科目成绩均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的考生(第一次投档未被录取的考生与其他未投档考生一起排序投档,但其在第一次投档时被退档的院校志愿无效)。第二次投档时,第一次投档录取就已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再安排第二次投档,如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数量较少则可实行专业志愿投档。

录取结束后,如“依学考成绩录取”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则组织符合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时,未被录取考生可根据相关院校专业征集志愿填报条件及分数线填报征集院校志愿。征集志愿录取以1:1比例投档,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征集志愿录取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调整至相关院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使用。

生源好的院校可适当增加春季高考招生计划

粤招办表示,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及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院校审阅考生档案以及提交拟录取、拟退档考生档案的过程与夏季高考录取相同。

粤招办指出,各招生院校要切实做好高分考生的录取工作,对高分考生的退档,要慎重处理。考生对退档提出质疑的,相关院校必须做出解答,并负责妥善处理遗留问题。对肢体残疾、生活能自理、不影响专业学习、志愿填报合理且成绩达到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的考生,招生院校应按照有关政策予以录取。

在体检方面,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目前尚有部分考生未进行普通高考体检。对于暂无体检数据的考生,招生院校应先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和分数排位情况,按照招生院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待该部分考生取得体检结果后,招生院校认为考生体检结果确实不符合录取专业体检要求的,可在征求考生意见后对考生进行校内转专业处理,并报省招办备案。

确实无法转专业处理的考生,可做录后退处理。录后退的考生,省招办将根据考生填报的春季高考志愿情况,协调后续符合条件的院校志愿录取;无法协调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录取。

粤招办提醒,参加春季高考“依学考成绩录取”,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20年春季高考“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可参加夏季高考本科院校招生录取,但不能参加夏季高考高职(专科)院校的招生录取。填报夏季高考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春季高考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原春季高考录取的高职院校。高职院校不得接受被夏季高考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报到注册。

此外,粤招办要求各院校要严格执行学校年度招生计划,严禁招生院校擅自超规模、违规承诺录取学生。录取期间,生源好的院校可在年度招生总计划内,申请适当增加春季高考招生计划。招生院校若需根据生源情况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计划调整不得影响已投档考生利益。(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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