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视频/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丹阳
通讯员 粤交集宣 焦投轩
4月1日,广东省交通集团发布消息,日前在梅河高速柳城站冲卡的货车,已被公安部门处理,暂扣涉案车辆,对驾驶员驾驶证三项违法共记16分、罚款2350元,行政拘留10天。
3月23日凌晨1点34分,驾驶员曾某驾驶一赣C车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一批钢结构货物,准备从梅河高速柳城站驶入高速。
在接近柳城站入口时,曾某并没有按照要求和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放慢车速靠右进入超宽车道接受超限检查,反而猛踩油门加速驶入未安装称重检测设备的客车车道。
货车装载的货物狠狠地撞弯了车道保护架,随即又撞在了收费亭上。巨大的冲击力使得整个收费亭被掀翻。
收费站一名员工当时正在亭内记录过往货车称重数据,受伤不能动弹。
随后,地方公安交警部门根据梅河高速提供的视频和车辆信息等,用7小时就锁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
在法律震慑下,曾某在肇事18小时后投案自首。
经公安交警部门现场勘察和肇事者现场指认,肇事车辆本应按规定选择4.6米的超宽车道通行,但曾某为逃避称重,选择从宽度3.2米的普通车道进入高速。
公安交警部门已对涉案车辆进行暂扣,对驾驶员驾驶证三项违法共记16分、罚款2350元,同时对其行政拘留10日。
梅河高速表示,将依法对曾某提起民事诉讼,追偿其肇事造成的经济损失。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货运车辆冲卡逃逸,或检测过程中不服从指挥、抗拒逃避检测的,轻者可以处以行政拘留;造成事故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毁等情节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可能构成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刑事犯罪;有肇事逃逸行为的,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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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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