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禁渔期开始以来,梅州转水镇高度重视,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巡河管护工作。近日,我镇河长办、水务所、派出所、农业站、镇应急队员在进行禁渔巡查工作时,发现五华河五星段有渔船停靠,经调查核实这些船属于非法捕鱼船,随后工作人员当场对非法捕捞渔船进行扣押、销毁。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加强禁渔宣传,加大执法巡查力度,特别是加强夜间执法力量,不定时对重点河段进行巡查,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处理一起,切实养护好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守护好一江碧水两岸青山。
为进一步保护转水镇自然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相关水域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渔函字〔2020〕21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全镇开展2020年禁渔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镇河长办加强协调督促,镇农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原则,制定禁渔工作方案,负责本地区禁渔期间的组织、实施等工作,及时解决禁渔期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确保禁渔期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宣传发动。通过镇村微信公众号、村村通喇叭等媒体,利用横幅、标语、宣传单、在圩镇主要路口、沿河村庄张贴公告等形式,加强对渔业法律法规、禁渔期制度和渔业资源保护的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渔业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氛围。
(三)加强执法监管。镇河长办牵头,组织农业、公安、市场监管、水务等有关部门形成协作机制,合力打击利用船舶、橡皮艇、竹排、背式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一是对持证捕捞渔船进行非法电、毒、炸鱼和使用非法渔具捕捞行为的渔民,一律扣押进行调查,依法处罚,吊销渔业捕捞许可证,并取消当年的渔民生产生活补助和柴油补贴,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对查获的从事电、毒、炸鱼作业的涉渔“三无”船舶、橡皮艇、竹排等,一律没收并就地拆解,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对背式电鱼行为,主动作为,加强布控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电鱼行为,收缴其电鱼工具,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对拒绝配合、性质恶劣的,联合派出所依法进行查处打击。来源:综合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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