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荔鸣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交易规则延续千年,然而在新冠肺炎疫情的“非常”时期,货物销售行情、资金回笼速度受到影响,追收货款纠纷增加。
是躲、藏还是避?这都不是好办法。广州市荔湾区法院今天(3月20日)通报的一则真实案例告诉了解决办法,那就是“三不”——不躲、不藏、不避和“三互”——互诚、互谅、互让,最终方能实现双赢、共渡难关。
自2017年开始,小邹向小何(均为化名)采购草虾仁,小邹通过微信方式下单后,小何将草虾仁送往小邹的商铺。
交易初期,小邹尚能在3个月内结清货款,但一段时间后,小邹却经常拖欠货款。经多次催促,小邹先后通过微信转账还清了部分货款,但尾款依然拖欠不还。
小何继续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多次催促小邹还款,小邹均没有回复。
追收无果后,小何将小邹诉至法院,要求小邹支付货款76800元。
案件受理后,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法官邓咏诗细致审阅卷宗了解案情,她发现,本案案情和法律关系都并不复杂,但要妥善化解双方纠纷,首要的还是要把小邹找出来。
经过邓法官和书记员刘瑾瑜多方细致寻找,终于联系上了小邹。小邹告诉法官,她并不是不想偿还货款,只是资金周转不上来,此后疫情爆发又影响了生意,一时间更难以还款,才躲起来。
为消除小邹消极躲避的心态,邓法官和刘助理耐心劝导她要直面问题,积极解决纠纷。经过沟通,小邹终于同意试着与小何聊一聊。
法庭上,邓法官组织双方充分交流,引导双方坦诚相待,真诚地说出自己的困难和想法。
经过充分交流,小何真诚地说道:“疫情之下谁都不容易,我们都各退一步吧。”小邹听罢,立即十分坚定地表示:“我一定会按时还款的。”
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都同意互谅互让,各退一步,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小何宽限一定还款期限,小邹答应按期清偿货款。
至此,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得到了及时妥善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建议】
邓咏诗法官建议:“疫情之下,大家真诚沟通、互谅互让、共克时艰,可以最大程度实现双赢。”许多纠纷虽然不一定因疫情而产生,但疫情之下,每个人都不是孤岛,都成为“命运共同体”中的一员。
对于出卖人而言,疫情可能影响货物的销售行情,因此急需资金回笼支撑正常的经营活动,为追讨债务,个别债权人甚至采取过激的手段;对于买受人而言,疫情可能会延缓资金回笼速度而无力偿还债务,可能会通过躲避等方式来试图逃避判决、执行、逃避还债。
法官表示,无论是非法讨债,还是逃避诉讼,都不是解决纠纷的良策。疫情之下,循法律途径化解纠纷,通过真诚沟通,互谅互让,才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实现双赢,共克时艰、共渡难关。(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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