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明期间殡葬服务机构防疫要做到“十个必须”
2020-03-20 14:50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群众可以通过网络祭扫、代理祭扫、公益祭扫等线上、非现场方式缅怀逝者,寄托哀思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符畅
通讯员 叶金鑫 邓立超

近日,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印发《清明期间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十个必须”》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迅速贯彻落实到位。

资料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周巍 摄

一、必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清明期间祭扫活动管理的决策部署,做到令行禁止。

二、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广东省清明祭扫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要求,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严防疫病传播。

三、必须及时规范、准确无误发布清明疫情防控和祭扫活动管理相关信息,并做好解释和劝导工作。

四、必须大力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转变传统祭扫习俗,树立文明殡葬新风。

五、必须积极提供绿色文明追思服务,通过网络祭扫、代理祭扫、公益祭扫等线上、非现场方式,方便群众缅怀逝者,寄托哀思。

六、必须严格执行殡葬服务价格管理规定,不得随意定价涨价,不得强制服务并收费等。

七、必须切实加强火灾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确保安全。

八、必须严明纪律,加强数据和信息安全保护,严防泄露内部信息或者公民个人隐私。

九、必须加强应急值守和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应当按规定时间依程序如实上报。

十、必须严格责任追究。对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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