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十二条”将为文旅产业带来哪些利好?官方解读来了
2020-03-18 12:00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在促进行业振兴和市场繁荣发展方面,将发放“广州文旅惠民券”,激活演艺、影视、音乐、娱乐、旅游等消费,支持夜间文化、网络文化和数字文娱消费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星彤 黎存根 孙磊
图/ 实习生 刘婷婷

3月18日上午,广州市举行第45场疫情防控新闻通气会,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永亮对以疫情发生以来广州地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情况作介绍。

陈永亮表示,3月17日,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广州市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十二条”措施),希望以此联动政府、企业和市场,有效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顺利复苏和健康发展。

陈永亮介绍,十二条措施主要集中在以下三方面的工作指导:

一是帮助文旅企业缓解疫情带来的困难。

主要措施有:财政资金扶持上,统筹安排3亿元财政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文旅企业应对疫情、缓解经营困难;帮扶重点文旅企业,制定“一企一策”帮扶方案,多措施减轻企业压力,按照国家文旅部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2亿元;提供50亿元专项贷款额度进行金融支持,解决文旅企业复工复产资金困难。

二是促进重点行业、园区和业态发展。

主要措施有:对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打造旅游文化特色村等文化旅游产业园区(集聚区)给予资金扶持;对电影市场、重点电影节展活动给予资金扶持,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电影企业、重点项目、拍摄基地的支持力度;

择优对实体书店引进、新店拓展、创新经营、阅读活动、书展、公益活动以及租金予以扶持补助;支持广州文交会等综合性文化旅游节展活动;安排资金重点支持4K/8K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拨付时尚创意(含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和补助文旅企业5G、VR、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运用。

三是促进行业振兴和市场繁荣发展。

主要措施有:支持文艺精品创作,重点引进一批国内外高水平文艺精品,采购一批优质文化惠民项目,广泛征集反映抗疫事迹的各类文艺作品;加强城市营销和宣传推广,开展“暖心、暖企、暖场”行动,推出100个体验点、100个网红打卡点、100条旅游线路,组织发动“广州人游广州”;

振兴文化消费市场,发放“广州文旅惠民券”,激活演艺、影视、音乐、娱乐、旅游等消费,支持夜间文化、网络文化和数字文娱消费;优化文旅营商环境,推动文化审批“一网通办”,加强法律服务。

陈永亮表示,下一步,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市文改文产办将分类推进“十二条”政策落实,加快落实到位正在推进的工作,对明确给予资金扶持的,尽快启动申报、评审和资金拨付;对疫后启动市场提振信心和扩大消费等方面工作,抓紧统筹部署。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樊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