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一赔十!网购2628元手机是假货,珠海市民获赔26280元
2020-03-15 18:15 羊城晚报•羊城派
法院判决卖家退还货款并10倍赔偿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郑达 通讯员 毛宇宁 林碧娜

珠海市民代先生遇上了烦心事儿。代先生从某购物APP的一家通讯数码店下单一部OPPO手机,购买时商家承诺“假一赔十”,没想到收到货后发现包装粗糙,使用不畅,后经OPPO厂家鉴定为假冒侵权产品,但联系卖家履行赔偿承诺却被拒,气愤不过的代先生向珠海香洲法院提起诉讼。

近日,香洲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判令卖家陈某退还代先生货款2628元并赔偿代先生26280元。2019年3月18日,代先生在某APP的奥某莱通讯数码店铺购买OPPO手机,店铺宣传OPPO全新正品手机,并承诺“假一赔十”,还注明“若收到商品是假冒品牌,可获得十倍赔偿”。根据商家承诺及网页宣传,代先生认为该商品值得信赖,所以在该店铺购买了一部价值2628元的 OPPOR17流光蓝色手机。

2019年3月19日,代先生收到货后发现该手机包装粗糙,并在使用手机时卡顿不流畅,便对手机是否为正品产生怀疑。经联系OPPO厂家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假冒侵权商品,并出具了鉴定证明。代先生遂联系卖家要求其履行“假一赔十”的承诺,卖家拒不履行,因此代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卖家陈某退还货款2628元以及履行假一赔十承诺赔偿26280元。卖家辩称,销售的手机有合法来源,其是通过正规合法途径购进,并非假冒商品;代先生仅将手机后壳、外包装盒及配件进行鉴定,但这些都可以人为更换,代先生此行为属于恶意诈骗,并且鉴定单位不具备鉴定资质,法院应将内部配件重新指定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重新鉴定;同时代先生从另一家电商购买两台OPPO手机并以同一理由起诉对方以谋取利益,并在网购和收货时均全程录制视频,这些行为表明代先生存在严重的诈骗行为。

卖家还认为,代先生要求假一赔十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赔偿上限,法院应驳回代先生要求假一赔十的诉讼请求。香洲法院经审理认为,卖家陈某的行为违反了“全新正品”的承诺,构成严重违约与欺诈,导致代先生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代先生要求退还货款2628元,有法律和事实依据,法院予以支持。陈某向代先生退还货款的同时,代先生应向陈某退还涉案手机。

虽然双方约定的十倍价款欺诈赔偿金高于法定的三倍价款赔偿金,但法律并不禁止买卖双方对赔偿金额自由约定,约定的欺诈赔偿金高于法定赔偿正是契约自由精神的体现。因此,卖家陈某作出的“若收到商品是假冒品牌,可获得十倍赔偿”承诺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有效。对代先生要求陈某赔偿价款十倍即26280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也予以支持。

最终,香洲法院判决卖家陈某退还代先生货款2628元并赔偿代先生26280元。珠海香洲法院法官表示,随着互联网的应用和移动支付的成熟,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网络购物,网购时消费者要注意妥善保存电子数据信息,特别是网购下单截图、与卖家聊天记录、支付信息和订单确认信息,这些信息是发生纠纷进行维权时的重要证据。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李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