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诈骗30多万取保期间又借疫情行骗获刑5年
2020-03-11 15:25 羊城晚报•羊城派
处罚金30000元,被责令退赔被害人何某经济损失296416.5元

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彭纪宁 通讯员 谭耀广 何奎 张洁

鹤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冯某犯诈骗罪公开审理

江门鹤山市90后女子冯某怀孕期间谎称教育局有熟人,能帮受害人何某的儿子转校,骗取何某人民币(下同)32万多元。冯某取保候审期间,又借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之机卖测温枪进行诈骗。3月10日上午,鹤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该起诈骗案。被告人冯某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0元,被责令退赔被害人何某经济损失296416.5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期间,被告人冯某利用被害人何某想让儿子转学至鹤山市沙坪城区小学读书的心理,以“李某”的身份,假称在教育局有熟人帮忙,通过操作“李某”的微信账户对何某实施诈骗。经查,冯某使用“李某”及其本人的微信账户,并通过石某的支付宝账户合共诈骗何某321441.5元。2019年2月3日,公安民警将冯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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