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来风|广州市积极稳定导游队伍
2020-03-11 14:19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各旅行社在疫情防控期间非因法定事由不得提前解除与导游、领队签订的劳动合同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星彤 通讯员 穗文广旅宣
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星彤

3月6日,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发布了关于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导游队伍稳定相关工作事项的通知。

通知针对广州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广州市导游协会、广州地区旅行社行业协会及各旅行社重点发出,从导游培训、劳动权益保护等方面做出要求。(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据了解,《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导游队伍稳定相关工作事项的通知》(下简称《通知》)于近日下发,《通知》指出,导游是促进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关键因素,要求各地从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劳动权益保护、开展线上免费培训、完善综合服务保障及不断加强关爱引导等五方面做好相关工作。

保持导游队伍稳定事关重大

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做出如下要求:

一、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支持本地区旅行社企业稳定导游队伍;积极争取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支持,指导行业组织、旅行社落实好有关部门出台的疫情期间稳定劳动关系的相关政策,为旅游业恢复发展蓄力储能。

二、广州市导游协会和有条件的旅行社要充分利用疫情待岗这一时机,着眼导游从业需求,运用在线培训平台,注重增强培训效果,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免费培训,帮助导游提升专业素养。鼓励行业组织和旅行社之间共享拥有知识产权的精品培训课程。市采取政府采购形式支持导游线上相关培训

三、各旅行社要认真梳理国家、省、市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处理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稳定用工等政策,精准落实广州市“实现全年任务48条”和“暖企15条”政策措施,积极为导游争取权益,完善服务,为导游解决实际困难。

四、各旅行社与导游、领队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得要求导游、领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导游、领队收取财物;各旅行社在疫情防控期间非因法定事由不得提前解除与导游、领队签订的劳动合同

五、导游证到期后,导游受疫情影响无法申请续证的,可延期半年办理(目前文化和旅游部正在设计开通此项功能)。由于导游资格证永久有效,若已过期的导游证被系统自动注销的,导游可以凭导游资格证号重新注册,获得新的导游证。

导游已是市民生活中的“老朋友”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