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出轨丈夫能打?珠海香洲法院:动手即家暴!
2020-03-07 19:42 羊城晚报•羊城派
法院最终判决准许两人离婚,儿子由女方抚养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郑达 通讯员 张梦颖 林碧娜
妻子出轨丈夫就能殴打?罗先生(化名)因为陈女士(化名)婚内出轨对其进行多次殴打,忍无可忍的陈女士来到珠海市香洲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法院认为,虽是陈女士对婚姻的不忠行为导致罗先生无法忍受而施暴,但无论受暴方是否存在过错,家庭成员之间一方以殴打方式对另一方身体实施了侵害行为即构成家庭暴力。法院最终判决准许两人离婚,儿子由陈女士抚养,罗先生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直至儿子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陈女士、罗先生于2006年经朋友介绍认识、恋爱,不久后就结婚生子。陈女士称,结婚初期夫妻感情尚可,自儿子小浩(化名)出生后两人夫妻矛盾逐渐增多,其现要求离婚的理由是多年来罗先生数次对其实施家庭暴力。第一次殴打发生于2010年6月,因陈女士与其他异性发生性关系,罗先生便用烟头烫其腿部,还用几股电话线拧成一股抽打她。此后,罗先生经常对其辱骂,半夜三更不让其睡觉,稍有不顺就动手打骂,其因做错事在先,陈女士心中有愧,从来不会还手。最严重的一次殴打发生于2013年7、8月份,当时陈女士在保险公司上班,罗先生怀疑其与其他男性有不正当关系,就把其摁在家中地板上殴打,其嘴巴磕在地上磕掉了一块肉,流了很多血。2018年11月2日,罗先生怀疑陈女士与其姐夫有不正当关系,当着许多人的面要求陈女士脱裤子检查,陈女士忍无可忍就回家收拾东西搬离双方共同居所,与罗先生分居,其间不与罗先生联系。最近一次殴打发生于2018年11月24日,当晚罗先生拿一柄裁纸刀划伤其面部、衣服,并导致其身体其他部位受伤。身心疲惫的陈女士希望能够从这段痛苦的婚姻中解脱出来,遂于2019年初向香洲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令解除与罗先生的婚姻关系,儿子归她抚养。
庭审中,陈女士提到,分居期间罗先生破坏了她弟弟的汽车刹车,在被怀疑后发微信给她弟弟央求不要报警,之后还找到她工作单位大闹,导致她辞职。而罗先生坚决不承认自己有家暴行为,称自己从未主动动手打过陈女士。2010年6月,陈女士与其他异性发生了性关系,自己感觉作为男人无法忍受此行为,便用电话线抽打了妻子,但没有用烟头烫她。
法院认为,本案中,陈女士主张罗先生对其实施家庭暴力,详细陈述了三次受暴经过,罗先生对双方发生此三次纠纷表示认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罗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陈女士实施家庭暴力,现陈女士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和好无效,对陈女士的离婚请求,予以准许。儿子由陈女士抚养,罗先生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直至儿子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罗先生收到判决后不服向珠海市中院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黄铁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