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恢复生猪生产,广东再出一招
2020-03-06 13:09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对于年出栏生猪 5000 头及以上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生猪养殖项目,开展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亮 通讯员 粤环宣

记者近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工作部署,促进我省生猪生产加快恢复,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养殖项目环评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于年出栏生猪 5000 头及以上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生猪养殖项目,开展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

《通知》明确,年出栏生猪 5000 头以下且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生猪养殖项目,实行登记表备案。年出栏生猪 5000 头及以上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生猪养殖项目,试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项目开工建设前,将签署的告知承诺书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要件报送环评审批部门,环评审批部门在收到告知承诺书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等有关要件后,可不经评估、审查直接做出审批决定,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试点期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省生态环境厅表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项目,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在事中事后期间加强监管,监督生猪养殖企业科学选址和确定规模,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把生猪养殖项目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执法范围。对不符合登记备案要求的生猪养殖项目,将认定已取得的登记备案无效,并同时向社会公布。

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生猪养殖项目,重点加强对环评执行情况、承诺履行情况待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对养殖企业弄虚做假承诺、未履行相关承诺、项目存在环境制约因素、项目环评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或者存在其他环保违法违规情形的,将依法对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等相关单位及人员予以查处。

《通知》还部署要求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和主动对接项目服务。要求加强宣传解读,同时主动提前介入,针对性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指导告知承诺书填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项目审批做到即申报即受理即办结。加强生猪养殖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证内容的衔接,试点项目环评和排污许可申请统一受理、同步审查,实现“一个项目,一次办理”。并将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的对接沟通,帮助生猪养殖企业精准掌握、规范落实环境政策有关要求。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题图 | 视觉中国
责编 | 钟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