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编造涉疫谣言引发恐慌,男子获刑一年二个月
2020-03-03 16:34 羊城晚报•羊城派
不造谣、不传谣

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赵映光 通讯员 阳法宣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传谣,将警力和医疗等社会公共资源留给真正需要的人是全民共识。然而,仍有部分不法分子为了一己之私谎报疫情,不仅严重浪费公安和防护资源,更会引起群众不必要的恐慌。

记者3日下午从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获悉,羊城派曾于2月11日报道过的一起案件(详见《谎称近期去过湖北武汉等疫情消息 一男子被汕头警方立案侦查》)已于今天在潮阳区看守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被告人黄某林因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涉案男子

据介绍,今年2月9日,被告人黄某林饮酒后出现咳嗽、呕吐症状,便到汕头市潮阳区中医院就诊,并在该院医护人员的指引下,前往潮阳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因对医生的治疗方案不满,被告人黄某林竟然利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向医护人员编造其于1月30日从潮阳区前往武汉市,2月5日从武汉汉口搭乘大巴车,6日到达汕头客运站,后搭乘短程客车到潮阳棉城南关站,出现症状后到附近市场购物的情况。

当晚,被告人黄某林被紧急送往汕头市中心医院进行隔离治疗。治疗期间,被告人黄某林在工作人员向其调查核实行踪时,仍然谎称从武汉归来的有关情况。

为及时防控疫情,潮阳区卫健局、疾控中心、当地公安机关立即联合城南街道、新华、五响等社区启动应急机制,对被告人黄某林购物过的市场进行紧急关闭和全面消毒,对市场有关人员逐一进行体温测量排查,并对被告人黄某林提供的居住场所进行消毒处理。

同时,派出所成立核查处置小组,对被告人黄某林的手机轨迹开展侦查,多次对其2020年1月份以来手机轨迹附近的人员进行走访调查。经进一步侦查,被告人黄某林在2019年11月份从潮南区胪岗镇务工后返回潮阳区,2020年1月24日至2月9日期间未到过武汉市。

经医院检测,被告人黄某林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2月12日,被告人黄某林在汕头市中心医院被抓获归案。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林无视国家法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编造与疫情有关的虚假恐怖信息,引起公众恐慌,致使公安、卫生检疫等职能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同时,被告人黄某林此前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但鉴于被告人黄某林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故依法又可予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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