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导游合法劳动权益!文旅部派“定心丸”
2020-03-03 12:25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规定疫情期间非因法定事由不得提前解除劳务合同;支持行业组织免除注册导游2020年全年会费;换证手续可延期半年办理

文/羊城晚报记者 黎存根

图/羊城晚报记者 梁   喻

新冠肺炎疫情对旅游业上下产业链造成巨大冲击,导游们的生存问题受到普遍关注。昨日(3月2日),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导游队伍稳定相关工作事项的通知》(以下称“《通知》”)。

《通知》表示,导游是促进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和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关键因素。应保持疫情期间导游队伍稳定,为旅游业恢复发展蓄力储能。《通知》明确要求各地文旅部门要加强疫情期间导游人员权益保护工作,依法落实导游人员权益保护相关规定。要指导和支持行业组织切实履行维护导游合法权益等相关责任,加强对旅行社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监督,在疫情期间非因法定事由不得提前解除与导游签订的劳动合同。要指导行业组织、旅行社落实好有关部门、当地政府出台的疫情期间稳定劳动关系的相关政策。(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文化和旅游部要求各地要着眼导游从业需求,指导支持行业组织、旅行社运用在线培训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免费培训,帮助导游提升专业素养。要从全国导游大赛获奖选手、“金牌导游”、导游大师工作室、旅游院校专家和一线优秀导游中精选师资,突出线上培训特点,开设互动环节,增强培训工作实效。

对于疫情期间积极开展线上免费培训的行业组织、旅行社及导游,可按相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对表现突出的导游,可在“金牌导游”遴选和工作室创办等方面予以相应支持。要加强服务保障,充分发挥行业组织、旅行社的积极作用,及时回应导游关切。各地要积极协调和支持本地区行业组织免除注册导游2020年全年会费。针对目前导游关注的“受疫情影响,到期导游证无法按时换发,影响后续执业”的情况,换证手续可延期半年办理

《通知》还指出,各地应建立导游人员关爱机制,加强政策宣传和组织协调,及时了解当地导游人员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对确实存在突出困难的导游提供必要帮扶救助,解决实际困难。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刘星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