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四项口岸防控措施保障出入境旅客安全
2020-03-02 21:11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内防输出、外防输入

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宋王群 通讯员 陈秋莉 林林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深圳海关根据《国境卫生检疫法》《传染病防治法》以及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国际卫生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科学采取严格的深圳口岸防控措施,内防输出、外防输入,坚决遏制疫情通过口岸传播扩散。

深圳口岸防控措施,内防输出、外防输入,坚决遏制疫情通过口岸传播扩散

一是密切监测疫情,及时开展研判。深圳海关密切跟踪国内外的疫情发展,多渠道全方位收集各种疫情信息。根据疫情发展变化的不同阶段开展风险研判,动态评估深圳市海陆空铁邮各类型口岸的检疫重点,为实施疫情防控和加强入境后管控措施及适时调整提供指引。

二是全面启动健康申报制度。要求所有出入境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申报,在口岸严格100%查验健康申明卡,排查出入境人员是否有症状,14天内有没有疫情发生地区或国家的旅行史、居住史,有无确诊病例接触史以及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人员接触史等。

为了方便出入境人员的健康申报,深圳海关在口岸提供翻译成十种以上语言的健康申明卡供旅客使用,并推动“海关旅客指尖服务” 小程序在深圳口岸落地,旅客可提前进行健康情况申明,根据填写情况,系统将向旅客反馈条形码回执,旅客实际通关时,出示手机条形回执,由海关关员扫码验放,实现“网上报,码上通”。

三是严格开展出入境检疫。对所有出入境人员严格实施“三查、三排、一转运”检疫措施,即对重点交通工具100%登临检疫,全部旅客100%实施两次体温筛查、100%查验健康申报、严密实施医学巡查等“三查”措施,对发现的有症状或有流行病学史人员全部实施流行病学排查、医学排查、采样检测排查等“三排”措施,对“三排”当中判定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来自重点国家的无症状人员等各类人员一律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转运隔离诊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治。

四是强化联防联控机制。结合最新形势和要求,在深圳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下,与各个成员单位密切合作,通力协作,持续深化防控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严防疫情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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