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检察院提前介入涉疫情案件66件
2020-02-25 16:17 羊城晚报•羊城派
为后期案件快速办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沈婷婷

2月25日,记者从深圳市检察院了解到,为了给企业安全平稳有序复工复产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检方的“金睛火眼”正盯着一切涉疫情的案件,提前介入,快捕快诉,截至2月20日,深圳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涉疫情案件66件77人,批捕11件12人,不捕2人,起诉6件7人。

面对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深圳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制售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涉疫情危害公共安全、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涉防控疫情物资诈骗罪等犯罪。

检察人员提前介入,为后期案件快速办理打下坚实的基础。如犯罪嫌疑人黄某以提供企业复工生产所需口罩为由诈骗人民币54000元,2月19日,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龙华区检察院当日即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2月20日,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该案,龙华区检察院当日即审查完毕并提起公诉。

据悉,深圳市检察院专门印发了《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提升羁押必要性审查覆盖面,在案件审查中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慎重对企业相关人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技术骨干和关键岗位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对于符合认定逮捕社会危险性相关情形的人员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禁止对企业与案件无关的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有效降低审前羁押率,最大程度减少刑事案件办理对企业复工复产的影响。

为加强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去年,深圳市检察院先后举行3次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集中宣告会,对涉案的多名企业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骨干人员等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涉及企业7家、企业人员12人。近日,深圳市检察院又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询访等方式,对上述变更强制措施人员全面回访,掌握动态,督促做好复工复产期间的防疫工作,帮助解决复工复产中存在的困难。上述案件中,目前已有5家企业复工复产。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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