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与旅行团产生纠纷,越秀首创用网络平台调节
2020-02-25 10:09 羊城晚报•羊城派
一宗涉及2000元旅行费的旅游纠纷,经过各方连线调解解决

文、图/羊城晚报记者 谭铮
通讯员 朱海靖

2月24日,记者从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获悉,为了尽快化解因疫情引发的涉旅行社退团退款纠纷,该局首创旅游投诉处理小组,在防疫期间,利用网络平台连线各方,召开旅游纠纷调解会。

24日下午,调节会在越秀区图书馆四楼召开。一宗涉及2000元旅行费的旅游纠纷,经过各方连线调解解决,在广州市尚属首次。

因不愿参加旅行团自费项目产生纠纷

据了解,投诉方在故宫景点参观完毕后,旅游团要求投诉人前往自费景点,投诉人不愿意参加,因此在当天游玩项目结束后,投诉人就选择不再继续跟团。

与此同时,投诉人要求退回2000元团费。旅行社在了解具体情况后,就“地陪”不礼貌的沟通方式进行了口头道歉,并同意退款2000元。

由于当前正处于疫情期间,在旅行社仍未能全面复工的情况下,对于此退还旅游费用的纠纷,旅行社和游客(投诉人)分别在家中连线参与线上调解会。

视频调解会现场

会议现场还邀请了专业的法官、律师共同为投诉双方提供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经连线调节,投诉人接受了旅行社的道歉及退款方案,双方达成和解。投诉方和被投诉方均表示满意。

热线服务,线上调节

疫情爆发以来,广州市旅游行业遭受巨大冲击,而越秀区作为旅行社总部、分社和旅行社营业网点聚集地,因疫情引发的旅游投诉骤增。数据显示,2020年1月23日至2月22日,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受理12345热线转办的涉旅行社退团退费投诉691宗,占全市的30%以上。

据了解,旅游业务具有特定的复杂性。游客通常认为自己未出行,应该退全款。但是旅行社已经提前支付了机票、酒店、地接等费用。这类纠纷在境外产品上尤为突出,主要原因是出境游的境外机票、酒店等预缴费用,涉及到境外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

针对当前疫情引发的旅游纠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妥善处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旅游投诉、诉讼的通知》,明确指出,因疫情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继续履行的,应认定为不可抗力的情形。

当前,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积极发挥职能部门协调作用,制定了以微信、电话、邮件等线上解决方案和措施,对纠纷进行分类并做出相应对策和指引,力促双方协商解决。

对调解不成功的,引导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形成“诉调对接”。指导旅行社有效开展调处工作,倡议各旅行社针对当前投诉退费的关键点,结合自身优势或借助实力较强的旅行社,制定短期、中期、长期等多种合同变更方案,供游客选择,尽量降低旅游经营者与游客双方的损失。(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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