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天军
记者24日从深圳福田区获悉,为强化福田区小散工程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小散工程市场信用体系,完善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机制,近日,福田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订了《福田区小散工程安全纳管标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该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6个月。《指引》中明确了辖区内小散工程参建各方的备案流程和自查标准,督促各责任主体落实施工安全主体责任。
《指引》要求,物业管理单位对房屋装修巡查每天不得少于两次,巡查记录需由施工方签收确认;凡高处作业物业人员必须现场监督,直至作业结束。由各街道办事处收集汇总辖区各社区小散工程备案和巡查信息并进行监督执法,社区工作站配合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的日常安全巡查。
《指引》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区安委办对辖区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履行综合指导职责,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具体协调指导全区小散工程执法查处工作,区住房建设局负责协调指导辖区内相关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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