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确定推迟召开!今天(2月24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推迟召开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决定明确,适当推迟召开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具体开会时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另行决定。
记者梳理发现,这是41年来我国首次推迟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也是22年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首次不在3月5日开幕。
22年后全国人代会会议首次不在3月5日开幕
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而对于全国两会在每年的召开的具体时间,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都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召开时间是当年9月。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之初的11年间,也即1954年到196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了10次会议(其间的1961年没有召开会议)。在1957年后有4次会议(一届四次、二届一次、二届三次、二届四次)召开的时间确定后又更改延期,其中,1962年二届三次会议是经过3次延期后召开的。
在1978年前,全国人大会议也曾有过推迟。人大会议制度重回正轨,是在1978年2月26日召开的五届一次会议之后。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创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新的历史时期。自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至今,一共召开41次全国人大会议,都是按期举行。
其中,在1979年至1989年召开的11次会议中,前6次会议举行的时间不固定,在5月、8月举行的各一次,在6月、11月举行的各两次。后5次会议均在3月举行,开幕时间分别为:3月27日(1985年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3月25日(1986年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3月25日(1987年六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3月25日(1988年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3月20日(1989年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1989年召开的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其中第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该议事规则对具体在第一季度的何时举行则没有规定。
1990年以后至1997年举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开幕时间分别为3月20日(1990年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3月25日(1991年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3月20日(1992年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3月15日(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3月10日(1994年八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3月5日(1995年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3月5日(1996年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3月1日(1997年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从1998年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全国政协会议分别于每年的3月5日和3月3日开幕,这个日期已22年没有变动过了。从1998年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始至2019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这22年里,每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都在3月5日开幕。
全国人代会会议推迟召开意味着什么?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副主任阚珂表示,将于2020年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是一次例会,不是换届会议,也就不涉及延长全国人大的任期问题,适当推迟召开对国家机关的运转没有影响。
那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推迟召开意味着什么?
一是体现了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体现。
疫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制定周密方案,组织各方力量开展防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
2月21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强调,经过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战,目前疫情蔓延势头得到初步遏制,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国新增确诊病例数和疑似病例数总体呈下降趋势,治愈出院人数较快增长,尤其是湖北以外省份新增病例大幅减少。同时,要清醒看到,全国疫情发展拐点尚未到来,湖北省和武汉市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在2月23日召开的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定必胜信念,咬紧牙关,继续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
而在“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是疫情防控的关键之一。因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推迟召开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正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体现。
二是意味着民法典草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工作也将相应推迟。
民法典草案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法典化的法律。整个民法典的编纂工作分两步走:第一步先出台民法总则,民法总则在2017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已经通过,第二步要完成民法典各个分编的编纂工作,最后将已经出台了民法总则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完善的各个分编合起来,编纂成一部完整的民法典。按照工作方案,民法典草案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而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推迟召开,也意味着民法典草案提请大会审议的工作也将相应推迟。(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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