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外贸企业复工复产 海关总署出台十项措施
2020-02-20 15:49 羊城派
广东这样抓落实!

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汪海晏 通讯员 陈琳

近日海关总署出台支持外贸企业复工复产10条措施,从简化手续、快速通关、支持企业扩大进出口、开展国际协调合作、加强信息化保障等方面多措并举,支持外贸企业抓紧复工复产,促进外贸稳增长。


10条措施包括:

一是加大支持力度,缓解企业经营困难,简化企业注册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二是加快验放进口生产设备和原材料,满足企业顺势监管需求。

三是促进农产品、食品扩大进口,在重点口岸开辟农产品、食品进口绿色通道,实行24小时预约通关。

四是支持企业扩大出口,优化出口前监管,加快出口备案企业审批流程。

五是简化进口特殊医疗物品检疫审批,以疫情防控为目的进口特殊医疗物品,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口岸海关凭主管部门证明直接验放。

六是简化加工贸易延期办理手续,因延迟复工造成加工贸易业务超过时限的,主管海关凭企业说明办理延期手续,企业事后补交有关材料。

七是简化核销手续,减少下厂稽查。海关对具备条件的企业,采用非现场的方式实施稽查。

八是对企业和个人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的案件,从简从快处理。一般不对涉案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帐簿材料实施扣留。

九是积极开展国际协调合作,加强国外限制性贸易措施的应对,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为进出口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咨询服务。

十是发挥“互联网+海关”作用,保障信息化系统稳定高效运行。

十项措施出台后,海关总署广东分署迅速协调省内海关抓好落地实施,同步结合广东出台的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20条措施,制定有针对性的惠企便民措施,不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和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并就企业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和指导帮扶,全力支持外贸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困难,助力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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