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视情况给予这些企业6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返还
2020-02-19 16:18 羊城派 原创
在运用失业保险基金方面,人社部会同财政部新出台两项举措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莉

2月19日15时,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序推动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岗就业工作情况。

2月1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实施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等政策,社会关注度非常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司长桂桢表示,这项举措对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维护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保障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人社部将坚决贯彻落实,精心组织,确保这项好政策尽快落地见效,确保每一户参保缴费的企业都能享受到政策红利。

此外,桂桢表示,在运用失业保险基金方面,人社部会同财政部新出台两项举措:

一是,扩大中小微企业政策受益面,降低政策门槛,放宽申领条件,中小微企业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即5.5%;30人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超过20%,都可以申领稳岗返还,即企业所缴上年度失业保险费的50%。

二是,加大对重点地区倾斜支持力度。允许湖北等重点地区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受益企业范围;还可以根据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对医疗物资、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等物资供应保障企业,给予更大力度的支持,可按照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或者3个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标准予以返还。

桂桢称,两项举措将使更多中小微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目前,有261个地市已组织企业申报,已向11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3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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