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林园
记者18日获悉,截止17日,深圳盐田区共有128家企业复工,复工人数3484人。据了解,为支持盐田区企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的生产经营困难,近日,盐田区还发布了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企业共渡难关。
据悉,措施新增财政支出2000万元,支持企业减负约3000万元(其中区属国企减租1600万元),此外区产业发展资金安排1.2亿元用于扶持企业发展。
措施中提到,对提前复工生产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的企业,政府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积极落实各项防控及物资保障措施的农贸市场开办单位和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超,给予3万元一次性补贴。对辖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的,按2020年2月和3月区内实际在管面积(以物业管理合同约定为准)每平方米0.5元的标准实施两个月财政补助。
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区级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由采购单位自行采购,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鼓励辖区企业或行业协会在疫情期间以一般贸易、跨境电商方式进口辖区单位防疫所需的口罩、防护服等物资,按不超过其进口物资额的10%给予补贴,单一企业最高补贴额不超过50万元。
研发方面,对获得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研发或产业化立项的公司,按照项目获得上级资助的50%配套补贴,每个项目不超过200万元,每个企业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对于企业在2020年2月1日—3月31日购买设备用于生产防疫物资的,协助企业向市申请设备资助,同时,区财政再按设备获得市级资助的50%予以配套补贴。
在援企稳岗方面,对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社保费的,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疫情防控期间,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生产经营困难且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5%予以返还。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企业所支付的工资待遇,按照不超过其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基数的50%补贴企业。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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