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利用口罩诈骗3.2万元获刑3年
2020-02-18 16:17 羊城派
佛山首宗涉疫情刑事案件判了

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郑诚 通讯员 佛公宣

2月17日下午,佛山高明法院与高明检察院、高明看守所三方视频连线,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宗防疫物资网络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该案也是佛山市公开审理宣判的首宗涉疫情刑事案件。

1月29日,高明市民黄某在某网上购物手机APP发现一男子有大量口罩出售的消息,遂添加其微信进行联系。谈拢了价格和数量,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给该男子共3.2万元,随后发现自己被拉黑才知被骗。

嫌疑人被抓获

接报后,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展开侦查,最终排查出一名叫王某的山西籍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且该男子落脚点在山西省忻州市定襄县宏道镇附近。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形势,办案民警经过多次与山西警方沟通,决定由当地警方快速组织警力进行抓捕。

2月3日,在山西警方的大力支持下,最终在山西省定襄县宏道镇西社村抓获嫌疑人王某。得知情况后,高明公安分局迅速组织警力赶赴山西开展工作。历经10小时连续作战,往返4000公里,民警马不停蹄地将嫌疑人成功押解回高明,并为事主挽回了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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