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两公寓非法经营、未落实防疫措施,被依法查封整改
2020-02-17 19:41 羊城派 原创
民警排查出嘉某公寓存在2名重点人员。目前,该2名重点人员已被强制隔离

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吴大海 通讯员 杨福仪、曹玉荣
14日,惠州惠阳淡水街道得到疫情防控现场督查小组情况反馈,称辖区内嘉某公寓与华某电梯公寓均未落实疫情相关防控措施。淡水街道联合石桥派出所对该两所公寓进行了严肃处理。

民警依法对经营者进行了罚款

经现场核查,华某电梯公寓前台无公安旅业管理系统,无安装“惠州公安APP”录入来、返惠人员信息,经营场所没有进行日常消杀工作,未对入住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华某电梯公寓负责人曾某对其没有加强落实实名登记管理的行为供认不讳,民警根据《省209号令》对其处以口头警告。
而嘉某公寓虽有公安旅业系统,但未认真落实实名登记,未按要求录入来、返惠人员信息,并且在疫情防控期间未到公安机关办理复业,属于非法经营。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嘉某公寓负责人甘某擅自经营需要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

民警当场要求两所公寓暂停营业,除了已长租出去的房间,所有空房必须进行查封

同时,民警即时对两所公寓进行封闭检查,要求所有租客禁止离开,快速开展人员信息登记工作。检查租客个人信息过程中,民警排查出嘉某公寓存在2名重点人员。目前,该2名重点人员已被强制隔离。
民警当场要求两所公寓暂停营业,除了已长租出去的房间,所有空房必须进行查封。针对仍在居住的长租租客,民警责令两所公寓即日起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入住人员“一日两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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