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又一例新冠肺炎患者出院,已累计出院4例
2020-02-15 16:06 羊城派
为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1月21日隔离观察,2月3日确诊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文 通讯员 沈明礼 邹外利 彭裕强

记者从韶关市采访获悉,2月15日上午,韶关第4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经过精心治疗,已痊愈出院。

据了解,本次出院的患者D,为女性,30岁,是韶关市第二例确诊病例和第三例确诊病例的女儿,1月20日从郑州坐高铁前往韶关探望居住在韶关市曲江区的父母和亲人,为第三例家庭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于21日被隔离观察。

该患者在2月3日开始出现发热,被送往韶关市定点医院粤北第二人民医院接受隔离治疗,经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及省市级医疗专家组会诊,2月3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

经过粤北第二人民医院、粤北医院、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等新冠肺炎临床救治专家及医护人员的共同努力、精心救治、悉心护理,患者体温恢复正常,咳嗽等症状消失。

经韶关市疾控中心先后二次间隔24小时以上对患者进行了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已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中的确诊病例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2月15日出院。出院后,痊愈患者仍需继续居家隔离观察2周。

截至2月15日,韶关市共确诊新冠肺炎患者10例,其中已痊愈出院4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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