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张文 通讯员 沈明礼 邹外利
2月15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公布韶关市新确诊2例新冠肺炎病例。记者从韶关市获悉,新增的两例确诊者,均为全员健康排查发现的无症状感染者。
据了解,感染者一,男性,48岁,湖北武汉人,1月21日到韶关乐昌市探亲,其间主要活动范围在乐昌市白石镇新田村委会带头组亲戚家,1月27日经村居健康排查纳入疫区来韶人员管理,并落实居家隔离,2月2日进行咽拭子采样,2月5日核酸检测呈阳性,立即被送往韶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观察,并根据国家疾控部门指导意见,对其按照无症状感染者进行管理。该感染者身体一直无异常症状,2月13日按照省最新发布的关于加快新冠肺炎疑似病例诊断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韶关市将该感染者按确诊病例上报省卫健委。
感染者二,女性,20岁,湖北荆州人,1月24日到乐昌探亲,其间主要活动范围在乐城街道长迳村何家组亲戚家,1月29日经村居健康排查纳入疫区来韶人员管理,并落实居家隔离,2月7日进行咽拭子采样,2月11日核酸检测呈阳性,随即被送往韶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观察,并根据国家疾控部门指导意见,对其按照无症状感染者进行管理。该感染者身体一直无异常症状,2月13日按照省最新发布的关于加快新冠肺炎疑似病例诊断工作的通知要求,韶关市将该感染者按确诊病例上报省卫健委。
据了解,目前两名感染者生命体征平稳,疫情防控部门已第一时间对与其密切接触者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另据了解,2月14日国家卫健委明确,按照疫情发布的相关规定,仅对外公布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不属于病例,不需对外公布。如果无症状感染者在集中隔离期间出现了症状,这时候可将其作为确诊病例报告并对外公布。目前韶关市已与省卫健委沟通,将按国家最新要求进一步核查并申请订正。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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