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酒闹事,茂名一男子打砸防疫检查点被刑拘
2020-02-14 21:40 羊城派 原创

文/羊城派记者 全良波 通讯员 叶青

目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期,广大人民群众齐心协力、众志成城抗击疫情,拒不执行防控措施必定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效果。14日,茂名市茂南公安分局通报称,2月12日,茂名茂南区镇盛镇一名男子酒后耍酒疯砸烂村中防疫检查点的桌子,还对抗警方传唤,警察鸣枪示警震慑后将其拿下。 当天6时许,嫌疑人吴某杰出门路经镇盛镇尖计岭村防疫检查点时,发现检查点现场无工作人员值守,于是就借着酒意无故滋事,用砖头砸烂防疫检查点的桌子,踢翻凳子,离开现场后又到村中继续喝酒。回家路上,吴某杰遇到某村村委会主任黄某,声称就是他砸的。

镇盛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与村主任黄某来到吴某杰家中,将其传唤到派出所接受审查。但吴某杰拒不配合警方工作,出言威胁,还手持铁锤和砸碎的啤酒瓶与民警对峙。最终,民警拔枪向天鸣枪示警震慑,将其按倒制伏。 经审查,嫌疑人吴某杰(男,26岁,镇盛镇尖计岭人)对其当天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月13日,茂南公安分局对嫌疑人吴某杰执行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广东省公安厅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第一条规定,依法严厉打击拒不配合防控措施的行为。拒不执行政府部门依法发布的防控措施,在公共场所不佩戴口罩,不听劝阻、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拒不配合卫生防疫、医疗卫生机构及街道、社区、村(居)委等组织、人员采取的体温检测、传染病调查、样本采集检测、环境卫生整治和病菌消杀等防控措施,不听劝阻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暴力抗法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吴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