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派记者 陈辉(除另署名外)
通讯员 潘英媛
最近有市民看到新闻说,疫情期间慢性病患者,一次可开3个月的药,于是兴冲冲地去了医院,可是有部分人开到了三个月的药,有部分人还是只能开两周的药量,这是怎么回事?
同为慢性病患者
为何药量只开两周?
本月初,广州市医保局发布消息称,疫情期间对本市医保参保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经诊治医院医生评估后,可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
市民胡女士的爸爸患有不少慢性病,春节前医生开的药马上就要吃完了,看到这个消息,10日这天她兴冲冲地去了家附近的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为了防止在医院里交叉感染的风险胡女士做了“全副武装”。到了医院,由于这天是周一,有不少像她一样专程来开药的市民。
不过让胡女士失望的是,医生开具的药物仍是只有两周的量,这让胡女士感到很不理解。在场有许多专程来开药的患者或患者家属也都遇到了类似的问题,但也有部分患者开到了三个月的药。这是怎么回事?
要目录中的慢性病才能享受此政策
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保物价科伍主任接受了羊城派记者的采访。她介绍说,本月10日她所在的医院收到了广州市医保局发给各医院关于疫情时期这项特殊政策的详细操作指引。
指引称,疫情期间,已申请一类门诊特定病种且在有效期内的广州市医保(含市直医保参保人),经诊治定点医疗机构医生评估后,可将处方用药量放宽到3个月。
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一类门诊特定病种最高支付限额由月度限额调整为季度限额调整,季度限额标准为原限额标准的3倍。该规定施行至疫情结束之日止。
伍主任解释,按照这个指引,是“一类门诊特定的病种”才能享受这项政策,并不是市民理解中的只要是慢性病,就能开三个月的药。
比如说最近有患者来咨询说,“我有甲亢,明明是慢性病,为何不能开三个月的药?”“我们的解答是,因为这些慢性病不属于一类门诊特定的病种。”
并非所有的药物都能开三个月
如果属于一类门诊特定病种,那是不是与该疾病所有相关药物都能开三个月?伍主任解释,根据指引,在符合条件的疾病中,属于门特报销范畴的用药才能开三个月。
以高血压病为例,患者常开的药物有阿司匹林及万爽力,阿司匹林属于高血压门特报销范围,可以开具3个月。万爽力不属于高血压门特报销范围,只能按慢性病规定开药。
伍主任解释,各个区公费医疗管理部门对此的要求是有所不同的,这样就会出现同样是公费医疗、同种疾病的患者开具的药物量是会有所不同的,每个就诊公费医疗的患者要看看自己所属地区的具体规定。
目前根据各公费医疗管理部门的文件要求,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公费医疗一类门特病种处方用药量,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1个月。天河区、黄埔区、番禺区、白云区公费医疗“长处方”规定同广州市医保。(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记者在广州医保公众号上看到,一类门诊特定病种共有27种,高血压病、糖尿病、高脂血症、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脑血管病后遗症、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心脏瓣膜替换手术后抗凝治疗、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甲状腺功能减退症、银屑病、肝豆状核变性病、淋巴结核、肌萎缩侧索硬化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病、阿尔茨海默氏病、癫痫、慢性肾功能不全、慢性肾小球肾炎、肝硬化、强直性脊柱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普拉德威利综合征。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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