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涉疫违法犯罪!广东政法机关推出组合重拳
2020-02-11 17:14 南方+客户端
抗击疫情工作开展以来,广东政法机关高度重视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对于涉及依法打击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广东省政法机关迅速行动,忠实履行职责,聚焦严惩涉疫情防控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出台实招、硬招,打好系列组合拳,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近日,省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接受媒体记者专访,详细介绍了有关情况。

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联动打击

记者:日前,习近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对依法防控疫情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广东省委政法委是怎样理解和落实的?

省委政法委负责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在2月5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再次强调,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遵照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广东省始终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省委书记李希、省长马兴瑞多次进行研究部署,省委分管政法工作领导坐镇指挥、统筹协调,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我们按照党中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组织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从加强侦查、快捕快诉、快审快判、强化行政执法指引和法律宣传引导等方面,协同发力,打出系列组合拳,依法严惩各类涉疫情防控犯罪活动,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有序。

记者:广东省委政法委怎样组织协调政法各单位,对各类涉疫情防控犯罪活动形成联动打击的呢?

省委政法委负责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广东省委政法委坚定落实党中央部署,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第一时间牵头组织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政法单位,专题研究加强依法防控和出台法律指引、严惩涉疫情违法犯罪活动措施等工作。

为了规范和指引各单位的抗击疫情执法司法工作,形成打击合力,2月3日以来,我们牵头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全省政法机关依法严惩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活动的通知》等系列依法抗疫文件、意见和公告,部署全省政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查处干扰疫情防控、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各类借机造谣滋事、恶意污蔑攻击的不法行为。

我们还推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建立涉疫情刑事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在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快侦快捕快诉快判,形成强大法律震慑和打击合力。这些措施及时为各级政法机关的执法司法活动提供了有力指引,同时也有利于加强部门协同,增强打击合力,避免力量分散、各自为政的情况。

记者:广东省毗邻港澳,是经济大省、用工大省、人口大省,你们是怎样引导广大市民知晓、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呢?

省委政法委负责人:2月6日,我们组织政法各单位编写和对外发布《依法抗疫,人人有责——市民应知的十个法律责任》,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疫情防控有关法律知识,知晓相关权利义务,明确涉疫情违法犯罪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推动各项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考虑到广东毗邻港澳的地缘因素,出入境人员规模大,我们特别梳理出单位或个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出入境时应遵守的法律规定,确保依法防控工作在出入境领域有序开展。

记者:抗击疫情既是专业性很强的执法司法活动,也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工作,你们是怎样加强宣传引导的呢?

省委政法委负责人:抗击疫情工作开展以来,我们高度重视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对于涉及依法打击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2月6日下午,我们组织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单位参加省新闻办疫情防控第12场新闻发布会,这是全国首场以“依法抗疫,维护良好社会秩序”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上专题发布社会和群众关注的依法防疫、维护公共安全及社会稳定工作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开展依法防控正面宣传,力争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更优质的法治环境。

在各项执法司法工作中,我们严格落实政法工作“三同步”工作机制要求,扎实做好依法办理、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工作,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良好成效。

采取过硬措施,确保从重打击

记者:当前处于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一些涉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活动也时有发生,公安机关采取了什么打击措施呢?

省委政法委负责人:1月23日广东省在全国第一个启动疫情防控一级响应以来,省公安厅紧紧围绕“防风险、护安全、战疫情、保稳定”目标要求,及时印发《全省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二十二项措施》,部署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会同卫健、防疫等部门逐一落实“六个一”(一名领导负责、一支队伍防护、一个24小时驻勤点、一套运行机制、一套应急预案、一个口径应对)安全防护措施、“四统一”(统一工作政策、统一登记内容、统一工作流程、统一数据归口)检疫检查要求。

2月5日,省公安厅还发布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部署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不配合防控措施、拒不配合健康登记和隔离措施、扰乱医疗秩序、故意传播疾病、利用疫情进行诈骗和非法牟利等9类行为,为切实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

记者:打击成效如何呢?

省委政法委负责人:从目前看,这些打击措施都收到了很明显的成效。截至2月8日,广东省公安机关共查处、打击利用疫情实施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勒索诈骗以及制售假冒防疫用品等各类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1830起,抓获各类涉案人员2070人,对涉疫情违法犯罪形成了有力震慑。

坚持依法快捕快诉,强化快速打击

记者:对涉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活动的处置,跟常态情况下的司法工作有很大不同,检察机关采取了什么措施来应对呢?

省委政法委负责人:确实如此,跟平常的批捕起诉工作相比,疫情防控期间,对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要体现快、准、狠。

自广东启动疫情防控一级响应以来,广东省检察院迅速下发了《关于建立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的通知》,制定了《广东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打击涉疫情刑事犯罪实施方案》,明确了涉疫情刑事案件的范围,建立了重大敏感涉疫情刑事案件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涉疫情刑事案件情况报告、涉疫情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快捕快诉和上下联动等案件办理工作机制,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加快办案进度。

通过三类机制的建立,确保每起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都能得到全面分析、都能得到有效审查反馈、都能快速高效予以处理。

记者:这些措施推出后,成效如何呢?

省委政法委负责人:截至2月8日,广东省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涉疫情刑事案件158件,其中已批准逮捕25件,起诉1件,提前介入案件共涉及诈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抢劫,妨害公务,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非法经营,寻衅滋事,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妨害传染病防治等12个罪名。从目前情况来看,效果很好,各方面反映都不错。

准确适用法律,实施精准打击

记者:疫情防控吃劲的紧要关头,为了应对相关案件激增的情况,审判机关采取了什么有力措施呢?

省委政法委负责人:自广东启动疫情防控一级响应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决维护治安秩序、医疗秩序、隔离秩序、保障秩序,做好司法服务以及保障工作。

2月6日,省法院联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共同发布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刑事犯罪的通告》。这是全国省一级法院检察院机关就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犯罪联合发布的首个法律指引。通告共13条,明确对传播病毒、暴力伤医、抗拒管制、拦抢物资、阻碍交通、制假售假、囤积居奇、谣言惑众等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予以打击。

通过这一举措,明确防控疫情期间需要重点关注的犯罪行为类别,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精准高效开展,同时,也防止了错案、漏案的发生。

记者:随着各项防控疫情传播的措施落地实施,既要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又要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在这方面广东政法机关是怎么处理这个矛盾的呢?

省委政法委负责人:为全力做好涉疫情防控期间的法律服务和诉讼保障工作,广东政法各单位采取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措施。比如,省法院鼓励当事人尽量申请网上开庭、在线调解和通过网络庭审直播系统进行旁听,优先通过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账号、传真等电子方式送达传票等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

省检察院采取电话告知诉讼权利、提供电子卷宗等方式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省公安厅对疫情防控期间出入境管理有关事项及时发出提示。省司法厅在“粤省事”疫情防控服务专区内增加了“防疫便民法律服务”栏目,为群众提供防控期间劳动、出行、合同等法律咨询。这些措施推出很及时,效果很好,广受群众欢迎。

出台执法指引,强化依法打击

记者:相比平时而言,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更需要依法、高效开展,在这方面广东有什么好的做法呢?

省委政法委负责人:为加强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和保障,省司法厅集中专业人员力量,及时开展了涉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文件收集整理和汇编工作。

2月3日,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了七类应急执法措施和九类重点执法领域,对瞒报谎报、干扰防控、哄抬物价、传播谣言等行为的执法工作作出了明确要求。着力解决各地各部门在疫情防控应急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执法不规范、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切实提高疫情防控应急行政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为推进疫情防控、维护社会秩序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2月5日,广东省司法厅向社会发布《关于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规定的通告》,围绕涉及社会公众的主要法律问题,梳理出十条需要特别注意遵守的法律规定,便于公众遵守。与此同时,省司法厅组织基层政法机关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知晓相关权利义务,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祁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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