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新会起诉一起防“疫”期间妨害公务案
2020-02-11 15:16 羊城派
从2月8日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到2月9日提起公诉仅24小时

文、图/羊城派记者 彭纪宁 通讯员 谭耀广 林文杰 

10日,记者从江门新会区委办获悉,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江门市新会区检察院严格按照上级对疫情期间办案工作部署,实现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涉疫情案件。2月9日,该院对新会区沙堆镇村民吴某伟因涉嫌妨害公务罪依法提起公诉,从2月8日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到2月9日提起公诉仅24小时。

新会区检察院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提审的手段讯问被告人

据了解,2020年1月26日19时45分许,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沙堆派出所根据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要求,对该镇娱乐场所进行巡查,发现一民宅聚集了较多群众在围观打麻将,民警劝散聚集群众。期间,民警依法将经多次劝吁仍坚持留在现场不肯离开的村民陈某华(另案处理)传唤到派出所接受教育,并将其带到某村一商店前准备带上警车,但陈某华拒不配合。在场围观的被告人吴某伟因不满民警带走陈某华,遂采取拍摄视频、言语质问、上前拉扯的方式进行阻挠,导致陈乘机逃脱。后被告人吴某伟在明知民警口头传唤其回派出所接受调查的情况下,拒不配合,并在逃跑过程中反抗,导致该民警摔倒受伤。经鉴定,该民警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案件发生后,1月28日新会区检察院及时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引导公安机关从收集现场群众证言、调取执法录像等方面进一步完善证据,确保案件快办快结;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与公安、法院建立涉疫案件信息通报机制,促进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相关犯罪工作质效提升。2月5日新会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被告人吴某伟批准逮捕。

2月8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新会区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严格按照最高检的要求做到“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为提升办案效率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工作实际,承办检察官在前期提前介入固定证据的基础上全面审查案件材料并指导公安机关及时完善相关证据。

2月9日,承办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提审的手段讯问被告人,安排值班律师以视频方式对认罪认罚案件自愿性的实现全程见证并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帮助,被告人吴某伟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自愿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在案件快办的同时确保案件质量。新会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被告人吴某伟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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