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李丽
横店影视城近日公布了“复工指导意见”,内文要求:剧组申请复工要先进行审批备案,经核准后方能开工,但复工时间原则上不早于2月12日24时。
相关文件全名为《关于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影视企业(剧组)安全有序复工的指导意见》。除了要求剧组严格执行审批备案制外,还将复工计划分为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复工从2月13日开始,春节期间留守横店且未与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过的剧组,可在核审通过后优先复工。
第二阶段复工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而定。
第三阶段复工时间则在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届时将恢复正常拍摄。
“意见”还要求,复工剧组应尽量按照“能少则少,能近则近”的原则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目前仍处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要劝导其暂缓返回。
1月27日,浙江省横店影视文化产业实验区管委会、东阳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下发通知,关闭辖区内拍摄场所,暂停防控期间的剧组拍摄活动。之后,横店影视城宣布对春节期间仍留守横店的群众演员施行帮补措施,其中包括为1000多名“横漂”每月发放数十万元的补贴,并承诺停工期间帮助不会停。
因横店地处的浙江抗疫压力大,横店影视城将于2月13日逐步复工的消息一出,不少网友表示担心,希望剧组们能耐心再等等,避免人群聚集产生的风险。
来源 | 羊城派
图片 | 微博截图
责编 | 吴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