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假口罩、隐瞒病情,广州已破获涉疫情违法犯罪151宗 ,抓获89人
2020-02-09 19:22 羊城派 原创
警方揭秘多种涉疫情骗术,助力市民群众快速识破骗局

文/图 羊城派记者 付怡 通讯员 晏楠 张毅涛

2月9日,记者从广州市公安局获悉,据统计,1月24日至2月8日,广州警方共破获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151宗,其中刑事案件139宗,治安案件12宗;共抓获涉案人员89人,其中依法刑事拘留73人。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州警方始终将防控疫情、严打涉疫违法犯罪活动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严厉打击利用疫情进行电信诈骗、哄抬物价、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严厉打击处置和防范涉疫情诈骗犯罪

近日,个别不法分子利用疫情名义实施诈骗犯罪,以临时起意,“蹭热点、赚快钱”居多,大部分为虚假售卖口罩诈骗案,谎称可以代购或者囤有医用口罩,当事主付费购买后,找各种理由拒不发货或拉黑客户。

广州警方部署成立工作专班,严格按照“快受理、快立案、快侦查、快破案、快宣传”要求,实时开展线索核查和查处打击。据统计,1月24日至2月8日,广州警方共破获涉疫情诈骗案件123宗,抓获涉疫情诈骗嫌疑人52人,涉案金额93万多元。

严厉打击涉疫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

2月4日,天河区公安分局接湖北省武汉市警方转交线索,称武汉有事主通过微信购买了一批价值11万元的假冒注册商标的(3M)口罩。

接报后,天河区公安分局疫情专项打击组立即对接武汉办案部门,迅速开展研判侦查。2月5日,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民警在番禺区钟村将嫌疑人陈某抓获。嫌疑人陈某对其作案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严厉打击哄抬物价销售口罩犯罪

2月1日晚,增城区公安分局联合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统一行动,在新塘镇西洲大道某仓库内依法查处一涉嫌非法经营口罩窝点,现场查获品牌口罩2350个。

经审讯,嫌疑人刘某供述,其以8.5元/个口罩的价格进货,通过网店以26.5元/个的单价进行销售,共销售17470个,产品购销差价率达到211.8%,个人盈利31.4万元。2月4日,刘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增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犯罪

2月5日,天河区公安分局长兴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长湴东路有人向一辆轻型货车上搬运大量防护服等医用物品,于是上前进行盘查。

经初步检查,现场的40箱防护服(每箱25套,共1000套)均无生产标识及来源等其他信息。随后,民警将该批防护服的买家方某及货主殷某带回派出所调查。2月6日,民警循线将殷某的上家余某(女)抓获归案。经审讯,3人对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行为供认不讳,现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严厉打击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2月4日,增城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樊某(女)立案侦查。经侦查,樊某自1月21日到达增城区后身体出现不适。2月2日,樊某经增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后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

其间,樊某多次就医时刻意隐瞒其疫情发生地居住史,并未自行居家隔离,导致多名密切接触者需隔离观察,危害公共安全。樊某的行为违反了《刑法》《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已被增城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警方提醒

不法分子利用肺炎疫情实施诈骗,令防范意识薄弱的市民群众落入诈骗圈套。广州警方揭秘多种涉疫情骗术,助力市民群众快速识破骗局。

1.以虚假口罩广告诈骗

诈骗分子在微信群或网购平台利用肺炎疫情,以售卖口罩为幌子发布虚假口罩广告,收取费用后将事主微信拉黑实施诈骗。

2.以“献爱心”捐款行骗

诈骗分子通过微信、QQ、社交网站等多种方式,冒用红十字会、慈善会等民政慈善组织的名义,发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献爱心”的虚假捐款信息,利用市民群众的同情心进行诈骗。

3.以推销防疫药品行骗

诈骗分子假冒政府或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部门给事主打电话,推销假冒的防疫情药品(口罩);假冒药物研究(医院)机构的名义,推广所谓防疫情“新药”;用假冒伪劣药品贴上外文标签,冒充国外研制的新药,故弄玄虚。

4.冒充航空公司以退票改签行骗

诈骗分子以受疫情影响航班或高铁取消为由,向事主发送机票或火车票改签信息,以退费/发放补偿款为借口,诱导事主点击虚假退票网址或拨打虚假客服电话,提供银行卡账号密码及验证码等敏感信息,进而盗取事主银行卡余额。

5.以亲属“感染”为名行骗

诈骗分子冒充学校、公司等工作人员,以事主孩子或亲属疑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已被隔离医治为由,要求事主向指定账户汇缴“住院费”等,骗取事主钱财。(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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