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监督防疫捐赠?广东省民政厅:每笔钱物都要全面公开!
2020-02-09 17:17 羊城派 原创
公开透明是最基本和最有效的监管办法

文/羊城派记者 符畅 谭铮 李钢
图/羊城派记者 梁喻

2月9日下午,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情况。省民政厅副厅长陈奇、省卫生健康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周紫霄、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副主任刘红、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处长郑章树在现场重点介绍了全省慈善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问:如何规范慈善捐赠行为?

广东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处长郑章树:省民政厅对规范慈善组织行为非常重视,大年初二就发出动员、引导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的公告,重点强调慈善捐赠行为要依法、规范。近期以来,省民政厅采取了多项措施来督促和规范慈善组织行为。

郑章树答记者问

第一,督促公开,这是最基本和最有效的监管办法。我们督促慈善组织必须按慈善法有关要求,把慈善捐赠的每一笔款项、每一件物资都要准确、全面进行公开,接受捐赠人、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强制报告。我们建立了疫情防控捐赠统计报告制度,要求接收捐赠的慈善组织必须向同级民政部门报告,由民政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其中重点监督:物资拨放是否及时,资金拨付是否快捷,特定的受益对象是否符合国家法律等。公益事业法明确规定,重大灾情的捐赠物资都要用于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性事业单位等。

目前也有部分物资捐赠给政府机关,政府机关可以接受物资捐赠,但也要分给以上公益事业单位使用。

第三,打预防针。我们和广东省审计厅建立合作,每天把省接受捐赠情况与省审计厅汇报。同时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健全监管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哪一级慈善组织由哪一级民政部门履行监管职责。适时开展抽查和审计工作。

第四,为捐赠人和受益人提供服务,是慈善组织应有的义务。这次疫情捐赠,我们要求慈善组织有更加高效服务,特别是在办理有关手续时,要求他们能简则简,能快则快,在符合政策条件下,可以开展先办理、后补手续的做法,绝对不能允许慈善组织或接受捐赠单位出现拖延、刁难捐赠人的行为。(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孙多多